周仲平副局长召集分管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

23.07.2015  13:24
      2015年7月22日,周仲平副局长召集办公室、机关党委和职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首先,周仲平副局长传达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和省委书记王三运发表在《光明日报》上关于反腐败工作的署名文章、省委关于“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办公室、机关党委和职健处负责人结合处室工作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近期工作。周仲平副局长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周仲平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二是思想上要敏锐清醒。三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支部工作开展起来。

      最后,周仲平强调,要围绕大局和党组中心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做到不推诿,不懈怠。同时要求,在工作上必须要做到“四个落实”,即在支部责任上要落实、在行动上要落实、在执行制度上要落实、在作风建设上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