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平副局长召开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23.07.2015  18:07
      7月22日下午,周仲平副局长主持召开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局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副处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监察室主任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甘肃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内容,学习了王三运书记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着力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后,三个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本处室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周仲平副局长就下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要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敏锐清醒,在态度上旗帜鲜明,在行动上勇于实践。二要贯彻省委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要把省委总体要求贯穿始终,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要把层层传导压力贯穿始终。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要以“责任田”的意识履行主体责任,要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要以“创新性”思路抓好当前工作任务落实。

      结合近期工作安排,周仲平副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在工作中做到不推诿、不懈怠;三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三个结合”,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与“三严三实”工作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四要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在行动上落实、要在执行制度上落实、要在作风建设上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