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举行

30.03.2016  20:33

      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 王雪欢)3月30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在兰州举行。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马世忠主持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会议。

      泽巴足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制度设计,是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环节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中央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和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广泛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去年,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与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全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目前,省司法厅经过确定名额、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出了50名人民监督员,完成了省级层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

      泽巴足指出,人民监督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人民监督员肩负着党中央的重托,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能够成为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是对大家的信任,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牢记职责使命,自觉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甘肃的高度,充分认识自身职责的重要意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切实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

      泽巴足希望,人民监督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有很强的法律性、专业性,需要遵循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不管是对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实施监督,还是参加执法检查活动,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需要熟悉了解刑事办案工作流程。由于大多数人民监督员没有从事过法律职业,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够扎实,这就要求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快掌握履行监督职责必备的本领。省司法厅和省检察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人民监督员任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扎实做好专项业务的学习培训工作。大家要积极向实践学习,通过讨论案情、观摩庭审、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形式,强化对案件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熟悉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泽巴足指出,人民监督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这次改革,扩大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由原来的7种增加到11种。这既是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衔接,也是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运行的现实需要。大家要强化法治意识,尊重司法规律,根据检察机关侦办案件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能作用。对监督的每一起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要深入研究,吃透案情,理清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的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同时,要尊重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省检察院要在案件监督前、监督中及时向人民监督员提供、介绍有关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材料,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监督员要当好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注重从社会常识、公众认识和道德角度提出监督意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泽巴足强调,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的一项业务工作,省司法厅要加强与省检察院的联系配合,紧紧围绕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使用、管理、考核、惩诫、退出等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要加强与编制、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所涉及的机构、人员等问题。要将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纳入司法行政业务经费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加强对人民监督员履职行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履职情况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监督员,予以表彰奖励。

      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宣读《甘肃省司法厅关于选任于洪志等50名同志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为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颁发了任命书,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侯效岐,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公诉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司法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50名人民监督员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