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14.08.2018  19:20

  8月13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兰召开。会议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开会时间,研究了关于制定《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事项,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办法》等三个工作办法。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及秘书长张建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制定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深刻汲取以往教训,严格遵循中央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积极作为,强化沟通,从源头上确保法规质量。要按照全国人大有关通知精神,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切实抓好制度落实,保障代表权利,了解掌握情况,提供有效服务,加强总结交流,不断推动全省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记者尤婷婷 张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