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落实四项举措扎实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7.09.2017  22:4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4部委和省老龄办等4部门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天水市老龄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投保自愿”原则,落实四项举措扎实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一是 加强领导,制定政策措施。为扎实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在联合转发省老龄办等4部门《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天水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要求、实施内容、实施步骤和措施等方面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是 深入宣传,发动实施。为了扩大知晓面,全市各级老龄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开展进村进社区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对象、缴费标准、赔偿责任、服务内容、办理及理赔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细致宣传。同时,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直接面对老年人的优势,将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政策作为创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示范点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各老年协会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工作,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了全社会参与积极性。

    三是 突出重点,兜底统保。在老年人自愿投保的前提下,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我市各级老龄部门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将全市358名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和13635名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共计13993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兜底统保对象,为他们统一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了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解除了老人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 加强协调,完善服务。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的协调沟通,借鉴各方经验,合理设置保费,调整实施方案,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积极督促保险公司树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优先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理赔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