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老龄委认真组织六项活动 扎实推动“敬老月”工作深入开展

14.09.2017  17:25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日,酒泉市老龄委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以“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为主题,以“六项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                  

  一是开展积极老龄观宣传活 动,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 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荐活动,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开展老年人“感谢党、颂党恩”主题征文活动,抒发老年人对党的关怀感激之情,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是开展“双十”评选引领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酒泉市“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创新宣传形式,发挥各自优势,集中集体发声,形成宣传高潮,使“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候选人先进典型事迹家喻户晓,同时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票评选,唱好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讴歌老龄事业新成就,讲好敬老爱老助老新故事,引领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文明风尚。

  三是开展“进百户访百人”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诉求解决老年人困难。 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开展“走进百户困难家庭,慰问百名困难老人”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在全市慰问救助200名困难家庭中患重大疾病的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留守老人,走访慰问活动结合临时救助工作进行,对确定慰问和救助的困难老年人家庭给予1000-2000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开展惠老政策落实活动,让老年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切实抓好“三老”补助标准调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落实;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权力义务,依法推动相关政策创制;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活动,推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条件和示范内容,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惠、便利和维权服务;组织动员志愿者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和各类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

  六是开展老年才艺展示活 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立足社区、依托基层老年群团组织,结合国庆节、欢庆十九大胜利召开、老年节等节日,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出、体育比赛、游园联欢等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动员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在“敬老月”期间举办酒泉市“十大孝星”、“十佳敬老模范”表彰颁奖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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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在第八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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