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院:去年以来全省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5人
中新网兰州6月20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继明20日披露,2015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细化改革“保护和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各项举措,对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优先办理,并及时向举报人答复办理结果。去年以来,全省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45人。
当天,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披露,去年以来,甘肃省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4308件,同比上升了25.1%。
今年4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由高检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同时,提高了举报奖励金额上限,规定了有特别重大贡献举报人的奖励数额和程序。
“该规定为举报人依法举报职务犯罪撑起了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高继明介绍,甘肃检察机关已参照该规定,细化改革自身举报工作。
高继明透露,甘肃省检察机关首先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为群众举报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
同时,实行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管理、流转、催办,由专人审查、季度清理、跟踪督办。通过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每一起举报线索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处理。
此外,按照“双向保护”的理念,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在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移送、办理等环节上发生失泄密问题;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举报不实澄清制度,对经查证属于失实举报,并因此给被举报人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适当的方法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事实,予以正名。
高继明介绍,2015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01件1243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79人,厅级干部10人;查处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189人;劝返、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06件402人,其中,查处重大案件57件、特大案件70件,查处要案36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亿多元。
高继明指出,今年,甘肃省检察机关还将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严肃查处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努力营造甘肃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依然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高继明表示,甘肃省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遵照国家《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强化保护举报人专门性措施,避免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解聘、辞退、开除、转岗、纪律处分、刁难压制、克扣工资奖金等隐性报复行为。(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