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案件17件,发放奖金28万元

21.06.2016  09:09

  中国兰州网6月20日消息 自2013年至今年5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案件17件,发放奖金28.83275万元万元。这是浙江省检察院今天举行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字。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对举报和被举报人保护,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保护措施。其中包括对举报线索的登记、录入、流转等都有专人、专户、专机管理;对有可能受打击报复的举报案件,在查清情况后移送相关组织部门和监察机关处理,或对举报人人身、财产进行保护,诉讼过程中用化名处理,声音、外貌等做技术性处理等等。对于实名举报案件,检察机关规定件件有回应,一个月内有程序性回应,3个月内有查处情况回应,对复杂案件将调查情况通报举报人。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还通报了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

  金连山介绍,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查办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1194件1409人。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类案件998件1151人,渎职侵权类案件281件355人。同时,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90件,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86人,包括中央交办的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67人。

  金连山介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政府财政补贴等是浙江职务犯罪较为突出的领域。去年,浙江检察机关集中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食品监管等“四领域”渎职犯罪窝案串案。查办了“四领域”的贪污贿赂类、渎职犯罪案件605件681人、241件312人,占到了同期同类型立案人数的35.19%和55.12%。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查办了89件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以环境监测监察、环评审批、环保工程验收、设备采购等为重点的环境监管领域贪污贿赂类案件和以水体环境、森林资源、固体废物和建筑渣土为重点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

  金连山表示,浙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的源头预防和治理,立足于依法反腐、用法防腐,在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能力建设的同时,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记者 陈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