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数据监管市场 农产品地头到餐桌全链条追溯
中新网兰州11月17日电 (杜萍)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披露,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其中,对农产品生产全程进行“电子化”记录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溯源覆盖面,与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全链条追溯。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
甘肃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包括,提高对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法规制度等六大方面33项主要任务,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甘肃提出,要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实施并持续推进。
政务信息服务方面,《方案》提出,建设和推广甘肃手机台,打造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众用户的“第五媒体”。在全省推广应用三维数字社会管理服务系统。
甘肃指出,今年起,开展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的试点工作,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作为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将申请人良好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同时,还要求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甘肃特别提出,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税收征缴、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劳动保障、法院案件执行等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制定并施行联合惩戒措施,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
甘肃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建立透明的农产品“身份档案”和农产品信用档案。在2020年底前实现甘肃全省30%以上农产品通过农产品信息溯源系统能查询到相关生产信息。
针对网络售假,甘肃要求加快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和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规范网上“工商网监”电子图标申领、核查、发放和回收。同时,实施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为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甘肃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此外,还将重点完善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保、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统计、公共资源交易和审判、检察等领域信用记录,形成信用档案,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建立信用记录的范围拓展到所有行业和领域。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为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甘肃将加快推进信息消费工程,推进兰州、嘉峪关、敦煌、白银信息消费试点工作,推动三维数字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省内互联网企业众创空间。(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