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省纪委负责人就《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答记者问

31.05.2016  06:48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共设置37家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全覆盖。日前,省纪委负责人就《方案》有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谈谈《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的重要意义。

  答:2015年初,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中央纪委要求省区市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做好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按照中央精神,2015年9月,省委出台《关于加强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实施了第一批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为我省全面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奠定了良好基础。2015年底,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印发后,中央纪委要求各省区市抓紧制定各自方案。省委高度重视,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列入2016年全省改革重点任务,省委书记王三运批示要求抓紧制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入开展摸底调研,多次与省编办沟通协调,主动了解兄弟省的做法,着手起草我省方案。4月中旬,中央纪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我省方案。之后,经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和省委常委会审议,最近省委出台了《方案》,标志着我省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

  第一,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回归党章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牢牢把握党章这个根本遵循。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建设,在1982年党章中就明确规定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章赋予中央纪委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省《方案》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创新成果。《方案》的出台,表明省委关于派驻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开始全面实施,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

  第二,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协调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将管党治党措施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过去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派驻机构没有全面覆盖,派驻监督还存在空白地带。我省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有124家,改革前,设有纪检组(纪委、纪工委)58家,负责监督58家省直部门单位,尚有66家部门单位没有纳入到派驻监督范围。落实中央关于全覆盖改革的要求,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形式,实行内涵式改革,我省共设立3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124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第三,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下,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必须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从我省纪律审查、巡视发现的问题以及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情况看,有的部门单位“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暴露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就是要强化党内监督,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防范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这次全覆盖改革就是针对派驻机构存在的力量薄弱、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通过机构撤并,把分散的力量整合起来,实行内涵式发展,使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形成监督规模效应,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记者:请介绍一下《方案》在加大综合派驻力度、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方面的情况。

  答:只有创新组织制度,才能破解改革难题;只有坚持内涵发展,才能实现精简高效。《方案》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省实际,立足内部挖潜、整合机构、盘活存量,通过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坚持内涵式改革,加强监督力量,提升履职能力,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不留空白,这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织制度创新成果。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必须实施组织制度创新。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注重内涵的深化,核心是改体制、动机制。如果按照过去的方式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推进全面派驻,就意味着需要增加大量机构、编制和职数,这既不符合中央精神,也不切合当前实际。今年年初省纪委新设和调整7家派驻机构时,首次实行综合派驻,迈出了改革派驻监督制度的重要一步,成效明显。《方案》进一步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对现有派驻机构进行整合、撤并,使有限的编制集中起来、统筹安排,共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组27家,负责监督114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占监督单位的92%;单独派驻10家。改革后,可减少纪检组(纪委)20家,既压缩了机构设置,减少了领导职数,又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了精简高效。比如,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农工办、省信访局、省委保密办、省委省政府接待办、省委机要局、省档案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专用通信局等10家单位,体现了驻在一家单位、监督多家单位的特点。实践证明,实行综合派驻,派驻机构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记者:《方案》对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有哪些明确规定?

  答:省纪委派驻机构是由省纪委派出,驻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省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称为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上级纪委工作的延伸,其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的定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派驻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处级干部。同时,要明确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是党的纪律监督,不是对驻在部门的业务监督,也不是代替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凡属于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日常性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由驻在部门其他相关内设机构去抓。派驻机构要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和省纪委部署,做到“省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这是派驻机构履职的根本遵循。

   记者:党组(党委)在贯彻落实《方案》过程中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答:省纪委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离不开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党章明确规定,“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这就意味着,各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是党章的规定,是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的义务。只有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更好地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守住纪律的底线,层层传导压力。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在干事上勇于负责,更要在管党治党上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真心实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使监督和接受监督成为党员干部政治生活的常态,党内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记者:请谈谈省纪委如何打造过硬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答: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考核等工作都由省纪委统一管理。组建派驻机构,选好配强干部是关键。省纪委对派驻机构人员选配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真正把优秀干部选配到派驻机构。

  在派驻机构干部选用标准上,严格贯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真正把那些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监督的好干部选任到派驻纪检组领导岗位上来,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同时,从一开始就严把干部入口关,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比选、严格考察,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统筹考虑合适人选,绝不降格以求。在职责分工上,纪检组长不能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心一意干纪检工作。在干部培养上,加强教育培训,使派驻机构干部提高素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坚持全面统筹、畅通渠道,加大交流力度,让派驻机构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在管理监督上,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履职能力,防止“灯下黑”。派驻机构全覆盖以后,省纪委将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监督管理,打造一支过硬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庆阳市院为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庆阳市院干警前往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正在住院治疗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李某某现场发放救助金1.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