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分院检委会专题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

21.05.2019  16:51

      近日,兰铁分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根据铁检办案实际,本次学习会重点安排学习了于海明正当防卫案、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王玉雷不批准逮捕案、《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两高两部”负责人就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为确保学习效果,学习会安排部分检委会委员进行重点领学辅导。领学人分别从案件基本情况、要旨、诉讼过程、相关法律法规、定罪和争议焦点、裁判结果、指导意义等方面对指导性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解读;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认定标准、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关要求、政策性问题及司法实践中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解读。委员们结合自身的理解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会议指出,检委会作为业务决策机构,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主体办案地位日益突出、检委会审议案件数量逐渐减少、工作重心的转移的实际,注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注意研究全局性的重大业务问题,更好地发挥决策引领作用。检委会要每季度安排一次学习,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每个检委会委员都要自觉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注意学习实效,提高业务素能,为做好“四大检察”提供智力支持。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学习运用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是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指示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把指导性案例学习作为日常学习、工作的一部分,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要扩大学习覆盖面、更深、更广泛的开展学习,坚持检委会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通过理论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及时学习研讨最新法律法规、法学前沿理论、典型性和指导性案例等,吃透某一问题、某一案例。要组织干警对指导性案例学习,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办案水平,适应司法责任制的高标准、严要求。通过领导带头学、组织干警学,调动广大干警学习指导性案例的自觉性,把学习运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作为提升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议案水平和决策能力,提高检察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