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兰州市将下调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
28.11.2015 08:3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明年1月1日起 兰州市将下调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1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中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兰州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将进行调整。企业及其他单位的缴费比例由0.7%调整为0.5%,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不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通过此次费率下调,预计明年起可以为企业单位减轻负担3300多万元。(记者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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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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