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新区综保区企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的设立,不仅是我省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更标志着全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作为企业最为关注的,不仅是综保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更重要的入驻新区综合保税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据记者了解,入驻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的企业,除享受国家出台的有关免税、保税、退税、免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之外,还享受兰州新区、兰州海关、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省外汇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下简称《优惠政策》)。
在企业经营方面:《优惠政策》鼓励甘肃省、兰州市及兰州新区内出口加工企业向兰州新区综保区集中,企业用地供应可享受“出城入园”企业净地出让的优惠政策,代征用地不再收取征地成本费用。进入兰州新区综保区的企业,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允许增加或扩大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出口加工类企业,新区产业基金给予优先扶持。
在税收政策方面:入驻新区综保区的企业,基建物资及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从其第一个取得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新区财政全额奖励补贴。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前5年所缴纳的增值税,由新区财政予以全额补贴。
在金融政策方面:《优惠政策》中明确,鼓励外汇指定银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组建综合服务团队开展外汇业务,扩大业务授权,增设业务品种。境外投资者依法获得的投资利润和其它合法收入以及境外员工的合法收入,可依法汇往境外,并免征汇出额所得税。
在财政奖励补贴方面:对进入兰州新区综保区的出口加工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每1美元补贴0.1元人民币;对其他从事进出口贸易类企业,进出口货物每1美元补贴0.05元人民币;对依托自有仓储设施开展仓单质押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物流企业,按照年融资服务金额的1.5‰给予补贴。对如约完成投资建设的企业,因迁入兰州新区综保区而产生的自用生产设备运输物流费用,由新区财政专项资金予以全额补贴。2018年12月31日之前,在兰州新区综保区内建成投产的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其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基数,新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全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