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地税局原局长刘生海:不拒小礼 蜕变为千万巨贪

14.11.2014  14:26

    原标题:不拒小礼,地税局长蜕变为千万巨贪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他曾心怀理想与抱负,从一名农家子弟成长为人民教师,从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升迁之路令人羡慕。自从担任“一把手”,内心不断膨胀的贪欲纵容他从不拒节日“小礼”到大贪大收,在短短五六年时间内收敛1200多万元赃款。剖析敦煌市地税局原局长刘生海的蜕变缘由,除了他自己放松了正确价值观的坚守外,权力监督缺失也是主因。

     地税局长蜕变巨贪

    2014年春节,敦煌市的大街小巷洋溢着浓厚的过年气氛,个体业主靳三(化名)的心情比往年过春节轻松了许多。往年过节,他经常会为“啥时候去给地税局刘局长拜年、送啥年货、包多少钱的红包”等问题而绞尽脑汁。十几天前,这个刘局长因贪污受贿等罪行被判刑的消息传开,他觉得压在头顶上的一块石头给搬掉了。

    在靳三看来,刘局长犯事是迟早的事儿,因为“他太不检点”。

    靳三所说的刘局长,是曾经在敦煌市地税局担任“一把手”长达5年的刘生海。案发前任定西市地税局副局长。2014年1月17日,刘生海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等五项罪名,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了解到,刘生海担任敦煌市地税局局长、酒泉市地税局纪检组组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72万多元;通过套取代扣税款手续费及私设“小金库”,以提取现金、报销个人支出费用等手段贪污公款140万多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9.99万元借给他人炒股营利;另外,刘生海的家庭财产有588万多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还利用税收征管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后,指使下属违规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致使国家税收损失27万多元。

    据刘生海案的主审法官、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玉强介绍,刘生海涉案数额之大、作案时间之长、社会影响之恶劣,是2013年酒泉市司法机关所办案件中绝无仅有的。刘生海被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前后,酒泉市检察机关启动侦查一体化办案程序,全市两级8个检察院联合侦查了近4个月时间,形成的77本案卷摞起来和一个成年人的身高差不多。“一名副处级干部,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敛财1200多万元,数额巨大。”刘玉强感叹。

    酒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朱兵认为:“刘生海的主要犯罪事实发生在他担任敦煌市地税局局长期间,当时他是科级干部。这个级别的干部贪腐数额如此巨大,在酒泉市检察机关建院以来前所未有。

    据记者了解,因刘生海被立案侦查和归案后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退赔了大部分赃款,法院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2年是考虑到他具有坦白、自首情节。

    记者11月5日从酒泉市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轻,已提起抗诉,目前,甘肃省高院裁定尚未出来。

     令人羡慕的仕途升迁

    刘生海成为千万巨贪的蜕变之路,与他从教师到“一把手”的升迁之路所用时间基本相当,都是9年。

    现年47岁的刘生海,1967年3月出生于酒泉市金塔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他的少年时代,是伴随着极度的贫困度过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最终如愿以偿考上了大学。1989年,刘生海大学毕业后,成为酒泉财校的一名会计学教师。

    “那时候的刘生海勤奋好学、敬业务实,还写得一手好字。”在刘生海任教时几名同事的印象中,他精明能干且人缘不错。

    1995年是刘生海人生的转折点。那年他28岁,被调入酒泉市地税局任干事。按照刘生海自己的说法,他是“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干一番事业”。在工作、生活中,刘生海总是给同事们留下“能干、务实、社交广泛、八面玲珑”的印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总能如鱼得水,也从中得到了实惠。

    2002年11月,刘生海被提拔为酒泉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在这个被同事们调侃为“二把手”的岗位上,他的聪明才智发挥得淋漓尽致,深得领导的信任。仅在1年10个月之后,刘生海便升任敦煌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此时距他转行不到10年时间。为了能够继续升迁,刘生海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旺盛的精力,多方位“改造”自己,他不仅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而且利用金钱和物质为自己的发展之路铺垫基础。2008年12月,刘生海升任酒泉市地税局副调研员兼敦煌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8月调任酒泉市地税局纪检组长,2013年1月调任定西市地税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