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方协同全力推进营改增

27.04.2016  12:53

  从5月1日起,我省14.7万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据悉,自3月份以来我省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成立税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同推进改革落实,梳理出79项具体工作事项,排出“时间表”、制作“任务书”,倒排工期,建立健全周例会、“每日三报”等各项制度,分工负责协调推进营改增工作,目前相关准备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

  截至目前,全省税务部门采取整体迁移、逐户核实确认的办法,已接交试点纳税人15.5万户,办理纳税人信息登记确认13.8万户,税(费)种认定和发票票种核定等工作正抓紧办理。国税部门增设扩建办税场所19处、服务窗口274个,调整人员328人,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窗口)118个,升级自助办税终端36台,开展应急演练67次。新增POS机323台,增设邮政“双代”网点36个。并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攻克了营改增“国税局委托地税局为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和代征税款”的技术难题,为全国营改增工作实现“双代”落地趟出了路子。

  为做好营改增纳税服务,针对试点纳税人对政策知识需求,全省建成实体纳税人学堂89所,组织155人师资培训班,编印办税指南5万册。各地举办培训99期,培训税务干部2692人次、试点纳税人13900人(户)次。开通12366营改增专线专门负责解惑答疑。针对纳税人少跑路的意愿,协调航信和百旺九赋两家技术服务商进驻全省95个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完成税种鉴定、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解决了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和服务商之间多次往返的问题。针对纳税人增加办税成本的担忧,将5.46万户在地税部门使用网厅办税的试点纳税人全部过渡为使用国税部门网厅;严格监督和严肃查处软件商乱收费行为和税务干部强制摊派行为,让纳税人自行选择供应商,坚决杜绝向纳税人强制摊派购买税控设备、乱收费。针对部分纳税人担心改革后税负增加的观望情绪,辅导纳税人熟悉增值税核算特点,了解试点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引导他们改变自身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据悉,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本次营改增的适用税率为6%,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本次营改增的适用税率为11%。之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经推行了营改增。此次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将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记者卢吉平 通讯员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