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09.04.2015 13:05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6月1日起施行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中国甘肃网4月9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4月8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均应当以适当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该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公示、调查、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决策事项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规定》提出,省政府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行政决策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要及时向省政府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的建议。省政府作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方案决定的,省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本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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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1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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