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就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答记者问
中国警察网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蒋菱枫报道: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主题、危险驾驶的危害和预防、文明交通社会共治及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等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1、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问: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何设定此主题?
答: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并会同多部门共同开展了多项主题活动,包括:与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及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与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开展集中整治;集中联合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2、四年查获酒后驾驶150万起 多种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事处罚
问:在我国,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什么?哪些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哪些危险驾驶行为已被纳入刑事处罚?
答: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至10年、10至15年和1年以下的驾驶人群体中相对高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龄6至10年、10至15年两个群体在具备一定驾驶经验后,对自身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而驾龄不足1年的驾驶人主要是安全驾驶、守法驾驶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醉驾正式入刑以来,公安机关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广泛宣传。4年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又将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
3、共同抵制“路怒”行为 坚决杜绝分心驾驶
问:“路怒”、“分心驾驶”等行为有哪些危害?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除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外,“路怒”行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及开车时接打电话、玩手机微信、抽烟、低头捡东西等“分心驾驶”行为也是很危险的,需要广大群众共同抵制。
“路怒”即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又被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国共查获上述违法行为近1733万起,同比上升2.8%。
“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因驾驶人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这一诱因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现的尤为显著。分心驾驶目前主要表现在日常驾车过程中发生的接打电话、玩手机发微信、低头捡东西等行为。据统计,2014年全国统计的简易交通事故(财产轻微损失、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656.3万起,其中由于分心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有309.9万起,占到全部简易事故的47.22%。2014年,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因分心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有74746起,占事故总数的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58亿元。今年以来,共查处分心驾驶违法行为40.3万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1.1%。
4、全社会共同参与 大力倡导文明交通
问:构建汽车社会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安全出行事关亿万交通参与者切身利益,需要如何调动社会的力量?我们每一位公民该做些什么?目前多地正在进行的“好司机”评选活动又发挥了什么作用?
答:构建汽车文明、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关注与支持。
不久前,公安部交管局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成都市政府联合主办了《平安行——全国明星交警说交通》主题宣传活动,遴选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长春、南京、郑州、武汉等15个城市、16位交警主持人进行实地采访和互动体验,大力倡导文明交通理念。
当然,文明交通建设最终需要的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认知和实践。我们一直呼吁: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点滴进步,始于足下。
目前,按照公安部等六部委统一部署,各地正在遴选、拍摄百万公里无违法、无事故的“好司机”。经过近一个月的地方推荐与征集,现已遴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机动车驾驶人,开始在央视新闻频道及各地知名媒体等进行分批宣传、推广。
5、集聚社会力量宣传交通安全 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问:在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公安部交管局邀请百位名人录制公益音视频,共倡文明交通,具体情况如何?
答: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的养成,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严格的执法环境、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同时,文明交通正能量的传递也需要形成文化产品、需要艺术化的表达。为此,公安部交管局先后邀请了百位明星、名人参与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录制交通安全公益提示主题音视频。在录制过程中,明星、名人共话交通安全,既充分体现了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更通过明星、名人效应集聚了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到交通安全宣传之中,以期影响更多民众反思出行习惯。
在这100余部交通安全公益提示主题音视频中,各位明星、名人结合各自交通体验,通过艺术化的表达,讲述着他们感悟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的点点滴滴。著名主持人敬一丹从女儿第一次独自过马路的回忆,想到路上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希望每个人、每一天都能提醒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作为交通事故的亲历者,向人们再次讲述事故的惨痛,重新揭开自己的伤口,呼吁大家吸取教训、安全出行;笑星冯巩则用他惯有的冯氏幽默告诉每一位驾驶人“十次事故九次快、开车不是拉力赛”;影视演员张国强告诫每一位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不要让生命的火光在车轮的碾压下黯然熄灭;青年演员范冰冰用“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在你身边、你却在玩手机”,提醒大家开车不要玩手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次全部明星、名人录制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音视频将无偿在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陆续推出,并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循环播出。公众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视频、移动终端等途径看到自己喜爱的明星、名人分享交通安全知识。通过音视频的广泛传播,推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成为一个提醒的日子、成为关注交通安全的日子,号召每一个人为交通安全、文明交通作出贡献,共创畅通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