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督查组对永昌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进行评估认定

15.09.2015  16:04

9月13日至14日,由国家督学、安徽省教育厅原总督学李明阳任组长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三检查组一行6人对永昌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认定。

专家评估组通过看专题片、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了解永昌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并分组检查了永昌五中、永昌一小、八坝小学等11所学校。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永昌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都达到省级指标要求,综合达标率100%。评估组指出,永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坚持“四个优先”,认真履行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落实经费保障,实施薄弱学校改造等八项工程;教学设施一流,实现了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无差别,率先完成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农村教师待遇得到很大改善,解决了农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上不来”的问题;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丰富,底蕴深厚,学校手工制作与地方文化有机结合,特色鲜明,别具一格;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金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家有,市政府副市长王旭及市教育局局、永昌县委、县政府领导一同检查。

供稿:永昌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