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严格规范林木种苗“两证”管理工作

17.10.2017  04:03
  根据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林业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以及新修订的《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天水市各级林业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林木种苗“两证”管理工作,及时启用新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一是强化宣传。结合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深入开展《种子法》法律法规及林木种苗相关知识的宣传,全面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
  二是全面清查。首先,清理整顿“两证”,坚决取缔一批不合格单位。其次,对符合条件但证书到期而又未办理新证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知限期办理;第三,加强对已经取得“两证”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动态管理。
  三是严格管理。各县区在办理新证时将进一步规范“两证”办理程序,指定专人,不定期向市种苗站汇报“两证”办理情况,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提高办理许可证的透明度。同时,对持证生产经营者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其守法生产经营。另外,根据省上的统一部署,生产面积小于50亩者,将不再受理“两证”。(天水市林业局供稿)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敦煌种苗工作上台阶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