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72个市县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8.09.2014  12:08

  中国兰州网9月18日消息 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酒泉、武威等7市州24个县区试点独立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至此,我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县区已达72个。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按照《批复》,省政府同意瓜州县、金塔县、天祝县、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崇信县、泾川县、静宁县、庆城县、合水县、镇原县、华池县、康县、文县、康乐县、和政县、临夏县、广河县、积石山县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规定的政府工作部门编制限额内整合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独立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