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在行动 迎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15.04.2016  14:25

  中国兰州网4月15日消息 今天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据新华社报道,14日,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016年4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马怀德发表公开文章称,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统筹引领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从立法内容上看,这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将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并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马怀德认为,应当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通过国家安全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主权意识教育、公民国家责任教育、法律意识教育等方式,牢固树立起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民族集体认同。提高全体公民的国家主权意识、国家利益意识和安全防范观念,能够在国家安全方面体现出正确的公民世界观、道德观和政治观。

   维护国家安全全民在行动

  自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以来,全国各地就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汝州市煤山办事处司法所在文化宫游园附近开展为期3天的《反间谍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汝州市煤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如何界定间谍行为,发现疑是间谍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间谍罪名等相关法律知识。据统计,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在现场悬挂了横幅,制作摆放了宣传版面。

  就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前的4月13日上午,徐州鼓楼司法局联合区国安办特邀市国安办,积极组织铜沛街道司法所机场社区等部门,以“国家安全我为先”为主题,在驻地部队大礼堂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官兵强化忧患意识,保卫国家安全。

  活动通过多媒体、LED以及社区普法志愿者走进部队进行宣讲等多种形式,向部队官兵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等基本法律精神深入普及,切实提高官兵们国家安全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将国家安全法切实宣传到每一个人,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全体官兵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意识,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保持清醒头脑,为加强部队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