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发改经贸〔2016〕397号
各市、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商务局、工信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农牧(农业)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分行、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单位《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发改经贸〔2016〕433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工信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牧厅
省财政厅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甘肃证监局
省邮政管理局
省供销合作社
2016年5月9日
附件
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物流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发改经贸〔2016〕433号),结合全省物流业发展实际,现就加强物流短板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一)打造物流集散大枢纽
1、加快打造物流集散枢纽,建设兰州国际港务区、兰州中欧货运班列编组枢纽和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兰州、敦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以及保税区建设,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形成服务全国、面向“一带一路”的综合经济走廊和物流集散大枢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兰州海关,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化现代物流建设布局,依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升级完善,结合全省产业布局要求和城镇体系建设,推进以兰白为核心的大兰州区域物流中心建设,提升酒嘉、金武、天水、平庆区域性物流枢纽地位,建设张掖、陇南、定西、临夏、甘南重要物流节点,构建“一中心四枢纽五节点”现代物流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二)加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农村物流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支持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提升产地预冷处理能力。推进邮政、供销、交通等部门和快递企业与农村物流服务资源的共享,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快递物流体系,畅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省交通运输厅)
4、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公益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发挥兰州、天水、酒泉等流通节点城市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区域性以及全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形成全省市场体系骨干框架。加快县乡便民市场建设,实现重点乡镇便民市场全覆盖。加快农产品流通主体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模式。2020年,全省初步建立起覆盖集散地、销地和产地,流转顺畅、安全高效、调控有力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供销社)
(三)改造提升城市配送基础设施
5、优化重要节点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站点三级网络建设。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集交易、运输、仓储、配送、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基地,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等开展共同配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6、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和居民小区末端配送点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并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重点地区,规划配建和改造港湾式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建设厅)
二、优化物流组织形式
(四)积极发展多式联运
7、加快建设一批铁路物流中心、航空货运枢纽、港口货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和快递分拨中心,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节点的衔接、协调,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解决好公、铁、水、民航等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衔接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8、依托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开放口岸和空港、陆港,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支持公路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完善多式联运服务功能;支持铁路物流中心建设,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物流关键节点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规划建设,形成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节点。(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发挥物流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9、重点依托铁路大型货场或集装箱中心站、区域性航空枢纽、大型公路货运枢纽等,推进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加快对现有园区老旧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鼓励在物流园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有效降低园区运行成本,提升园区绿色环保节能水平。(兰州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10、发挥物流园区集聚效应,以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运场站等物流节点设施为载体,积极引进专线运输企业、零担物流企业入驻园区,促进传统的运输车队、专线运输企业向具有网络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运输企业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三、积极培育规模化物流企业
(六)引导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发展
11、继续深入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释放物流需求。努力提升物流企业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特色定制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2、鼓励传统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支持优势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七)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主体发展壮大
13、充分发挥供销、邮政等部门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深入推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战略合作,发展电商小包等新型快递业务。进一步完善供销、邮政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各地供销社、邮政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物流服务,推动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生鲜特点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在农村建立配送门店、快递服务点,发展面向乡村的快递物流。(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14、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推动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学校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展个性化、定制化物流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对接,实现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高效联动。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四、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
(八)推进物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15、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互联网+”高效物流五年行动计划,大力拓展互联网技术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省发展改革委)
16、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改造传统业务模式和管理系统,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和水平。(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九)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17、以甘肃省物流网、甘肃省物流商务信息平台等正在搭建的平台为基础,搭建省级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系统深度对接,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18、以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推动铁路、公路、民航、邮政、供销、海关、检验检疫等行业系统间物流信息资源联通,推进货运车辆与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实现供需信息快速高效匹配,物流信息全程透明可视化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兰州海关、甘肃检验检疫局)
五、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与标准化建设
(十)推广应用智能化物流技术装备
19、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科研成果在物流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无线射频识别、货品质量跟踪追溯系统、机器人装卸识别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不停车电子缴费系统等技术应用。积极发展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辆,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和集装化用具,积极推行快件自动识别装卸设备,加强物流安全检测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十一)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
20、围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动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托盘标准化、集装箱(袋)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在全省普及应用,大力推广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21、在区域物流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注重对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二)强化组织协调
22、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商务、工信、交通等部门建立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并纳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
(十三)加大投资、财税、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
23、进一步加大对物流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配送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转运设施、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各地要积极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交通运输厅)
24、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推动物流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适合物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25、按照强化规划引导、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利用效率的要求,创新物流业项目建设用地供给方式,对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强化物流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强度,弱化对物流用地税收强度等附加要求。对符合规划要求的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用地审查报批,保障项目依法依规用地。(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四)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
26、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物流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初步建立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监督职责。加强对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27、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深入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各项涉路行政执法制度,取消不合法收费。(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
28、创新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完善物流学科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现代物流教育体系建设。完善物流人才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
29、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调查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订和宣传推广、信息统计、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鼓励行业协会组织间加强合作,积极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各地、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重视物流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的基础性、战略性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有关部门要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继续发挥好物流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着力补齐物流短板,加快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流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