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活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关键是要实现发展动力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引导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激发广大劳动者、企业家和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创新创造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
一、创新和改革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进入换档期,原来的持续高要素投入难以维持,技术追赶的空间逐步缩小,前期改革开放带来的资源配置红利效应逐渐减弱。我们必须以更具魄力的改革来放开更多的市场领域和投资机会,使创业创新获得更加广阔的天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力,鼓励包括商业模式等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积极发展和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等新一代通用技术,培育未来一段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实现增长动力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创业创新又意味着深化改革,必须打破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使每个有创业创新愿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造的空间,极大激发广大民众创业创新热情。
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特点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从以制造业创新为主走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创新齐头并进;从科技创新为主走向融合了商业模式和生产组织变革的全面创新;创新主力军从科技人员走向以整合重组现有技术资源并实现价值链提升为己任的企业家。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批市场驱动下,以“草根创新”为特征的企业正在不断涌现,成为引领创新大潮的主力军之一。今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更加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更加依靠来自社会基层的“草根”智慧和力量。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转型发展新活力
(一)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创新发展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方面要在增量上做文章,培育新兴产业;另一方面,要挖掘存量资源,将过剩产能中沉淀的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解放出来,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效率更高的部门,从而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孕育一批新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仅创造新业态,也改造了传统产业。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是鼓励企业创新,促进各类创新成果通过自主产业化、转让、许可、入股等方式进入市场,使创新创业大军不断壮大,形成新产品、新市场和新业态,提升产业价值链。
(二)有利于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市场竞争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是促进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要举措,符合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要弘扬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创新文化,健全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潜力和创业活力,使创新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催生大批民营中小企业。越来越多民营中小企业进入市场,才能促进市场有效竞争,进而增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有利于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我国劳动力数量庞大,就业压力较大。而且,近几年还出现了较为突出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高技能工人供不应求,大学生就业则相对困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可以创造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吸收过剩产能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而且可以通过制度环境建设,引导高素质人才通过创新创业实现自身价值,带动其他人群就业。要让有梦想、有能力的人员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通过创新创业,可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范围,优化社会结构。因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能带动就业,又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
(四)有利于适应新消费模式,提高供给与需求契合度
目前,我国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模仿、跟风式的消费逐渐减少,个性化、差别化、多样化和高端化的消费开始增多,传统供给结构不能完全满足新需求,产品和服务供给中存在一些空白和薄弱环节。新的消费模式要求新的供给模式,从而使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显著提高,不仅要通过创新提升已有产品质量,还要通过创新弥补产品和服务中的空白或薄弱环节,满足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相应地,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必须更加重视设计、定制、个性和质量,朝着小、特、专、精的方向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从源头上促进供给模式与需求模式的契合,带动更多的人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从而更好地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是营造制度和市场环境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政府营造环境与市场导向相结合。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使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创新要素合理、顺畅流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转型发展新活力。
(一)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法治的市场环境
要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按照市场规则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要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产业准入标准,对自然垄断性质的产业实行必要的规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让各种所有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公平地获得各种创新要素,让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市场获得合理回报。政府要减少对市场的直接行政干预,重点放在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上,加强产权保护,完善征信体系,统一执法标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二)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根据创业创新各环节的特点和需求,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适度扩容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促进并规范新三板,推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地区进行区域性非上市证券交易所试点。采取税收优惠、政府引导基金等措施,通过利益机制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增加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投入。扩大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规模,为创新创业企业增信。
(三)转变政府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减少对单个企业的点对点直接资助,更多通过普惠性政策形成各种技术路线、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创新。切实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增值税转型改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等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受益面。加快推广效果显著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增强创新政策的外溢效应。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政府重点加强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取税收减免、政府采购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创新创业服务和孵化平台,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四)打破条块分割,加强政策协调配套
加强科技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知识产权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套,形成政策合力。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透明度,建立公开透明、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形成可预期的投资回报,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切实落实股权激励、科研成果处置权下放等人才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打破区域和部门分割,消除创新要素的流动障碍,促进要素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各类园区的作用,提高创新创业的集聚效应。
(五)创造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创业创新的动力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利,但并不是所有创业创新活动都能获益,甚至大部分将面临失败风险。一方面,创业者和投资者要树立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创业创新,防止盲目跟风。另一方面,应通过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方式,形成支持和保障创业创新实践者的政策环境,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