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迫切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校作为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学习和传播党的理论的主阵地,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生力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大熔炉,也是协助党委和政府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智库,地位非常重要,责任十分重大。
(二)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校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纪党风教育的重要使命。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现实需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干部队伍必须首先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校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地位,更好发挥党校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决策咨询等职能,为谱写中国梦甘肃新篇章持续提供思想政治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持。
(四)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是促进党校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课题。伴随着全省各项事业发展,党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定位不准,没有突出党校有别于一般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特色和优势;有的主业主课不突出,存在重一般知识技能培训、轻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现象;有的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不善于运用科学理论说明和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学风不好、校风不正;有的对党校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保障不力,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党校事业发展和党校作用发挥,必须认真解决。
二、基本原则
(五)坚持党校姓党。党校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治方向不走偏、党校阵地无杂音,自觉做到党委作出的部署迅速贯彻,党委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党委交办的任务出色完成,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党校得到全面迅速准确落实。
(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既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又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风气,切实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坚持质量立校。把办学质量作为党校安身立命之本,坚持高标准办学,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完善科学制度,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真正使党校成为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的重要阵地,充分发挥党校在党的事业整体格局中的独特职能。
(八)坚持从严治校。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努力把党校打造成为作风建设的标杆和表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教育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总体目标
(九)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目标。经过五年建设发展,努力使省委党校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主业主课地位更加突出,科研智库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业务指导水平全面提高,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州)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主体班次培训经费全额保障。县级党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能力明显提升,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四、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
(十)突出主业主课地位。党校的主业主课是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性教育。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两类课程,在省委党校、市(州)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州)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省、市(州)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周;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省委党校、市(州)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
(十一)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主要课程,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作为中心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动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积极引导学员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十二)加强党性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校要旗帜鲜明地讲党的性质、讲党的宗旨、讲党的传统、讲党的作风。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在甘肃的教育,努力形成党性教育课程体系,有效改进党性教育方式方法,提高党性教育实效。每个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针对不同班次的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打造党章教育精品课程。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十三)切实加强学科建设。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使其真正成为优势学科。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学研究,使其成为重点学科。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现代管理、民族宗教等相关支撑学科建设。
五、不断提高科研水平,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
(十四)强化科研基础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研究。积极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富于创新、充满活力的科研环境。
(十五)发挥理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校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系统优势和课堂、报刊、网站等阵地优势,在加强思想教育、掌握话语主导权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发出“强音”、净化“噪音”、清除“杂音”,敢于发声亮剑,善于激浊扬清,使党校成为旗帜鲜明的党的思想理论阵地。
(十六)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有深度的省情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科研、咨询和论证成果,把省委党校打造成甘肃智库的核心基地,使全省党校系统成为智库建设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发挥好党校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充分利用学员资源优势,创新学员参与决策咨询的机制,推进智库成果在决策中的转化应用。
六、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七)严格政治要求。加强和改进党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十八)推进管理创新。健全符合干部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探索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完善教师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行与党校教研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
(十九)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制定党校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把内部培养和人才引进结合起来,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培养锻造一批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重视现有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通过挂职锻炼、进修培训等措施,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学术水平,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教学科研人才。适当增加省委党校二、三级职称岗位职数、市(州)党校正高职数,县(市、区)党校确有条件的可以破格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二十)建立动态管理的兼职师资库。各级党校要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知名专家学者和先进典型人物,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在编教师的20%。
(二十一)实施“名师工程”。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各级党委要为党校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在政策待遇等方面鼓励和支持从事主业主课的教师。“名师工程”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十二)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的干部交流力度,把党校干部的内外交流纳入干部交流整体工作统筹安排,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任职、挂职力度。
(二十三)抓好组织员或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与数量的组织员和班主任。要引导组织员和班主任提高自身素质,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党校作为发现、识别、考察干部的重要渠道之一。
七、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业务指导
(二十四)强化省委党校业务指导功能。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全省党校系统整体功能。省委党校要制定对市县党校业务指导的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对基层党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教学科研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和指导。加大对基层党校教师的培养力度,每年举办2期全省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每两年举办1期党校校长培训班。组织开展市县党校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活动,组织省委党校优秀教师到市县党校开展示范教学,组织全省党校系统党性教育精品课评选,举办全省党校系统教学比赛。
(二十五)协调推进基层党校基本建设。省委党校牵头制定《全省党校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因地制宜推进市(州)、县(市、区)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效整合县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县级党校和个别市级党校基础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办学能力不足等问题。根据干部数量和培训任务,合理确定党校办学规模和保障条件,新建的市(州)、县(市、区)委党校要有独立校舍,教室、学员宿舍、食堂、图书馆(室)等基本设施。县(市、区)原则上独立设置党校。多措并举整合干部教育培训与理论宣讲资源,县委党校与讲师组合并,把请进来学与走出去教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理论宣讲的覆盖面与实效性。
(二十六)健全完善党校工作评价机制。由省委党校牵头,制定甘肃省市县党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和办法,对市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量化指标,并负责组织开展市县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八、保障机制
(二十七)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要强化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责任,把办好建好管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以上党校工作,解决制约和影响党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精力、工作到位,每学期至少2次以上参加党校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十八)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各级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按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人选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防止把党校作为单纯照顾安排干部的地方。
(二十九)坚持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常委会成员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由党委办公部门统筹作出制度性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课或与学员座谈1次。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继续办好全省领导干部“富民兴陇”系列讲座。
(三十)高度重视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市、县级党校的经费投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经费管理模式,确保党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