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党组三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不走样

10.10.2014  13:23

庆阳市环保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工程,高点定位,统筹谋划,强力推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走样。

一是学习知责。市环保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市环保局长座谈会暨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引导班子每个成员、中层干部知晓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印发了《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具体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分解明责。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庆阳市环保局党组关于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每个成员、每个科室和局属单位,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按照“一岗双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了内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局属单位。

三是监督问责。从重点科室、重点局属单位和重点岗位入手,聚焦监督重点,采取定向约谈、明察暗访、公开通报、追究连带责任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各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根据内部督查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2名科级干部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对5名上班迟到的干部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加强了对环境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环境监测、人事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和风险管理,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廉情预警处置工作,及时提醒、诫勉、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将预腐关口前移,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