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认真落实省委督查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0.10.2014  18:4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省委安排部署,10月9日,省委第七督查组对省环保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认真听取工作汇报,详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代表厅党组向第七督查组汇报了工作情况,驻厅纪检组组长杨桦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按照省委“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省环保厅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积极构建任务明确、履职有责、问责有据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环保业务工作互促共进。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 制定了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确定学习专题,坚持做到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汇编》等理论书籍进行系统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王三运书记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积极学习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刊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系列文章,并印发到厅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通过层层传达学习,层层传导责任,增强了厅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制定贯彻实施办法。8月20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9月15日召开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有关处室及单位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进一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开展集中约谈和督促检查。7月下旬,厅主要领导分四批集中约谈了18名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强化了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意识。8月上旬,对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采取督促整改、诫勉谈话等手段,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制度。强化文件会议管理,制定了《2014年工作会议和检查调研计划》,厅机关业务工作会议比原计划减少7个,会议天数比原计划减少15.5天,检查调研活动比原计划减少12项。加强监督检查,对厅系统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四是采取综合措施,显著提升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制定实施《省环保厅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效能风暴行动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实施《省环保厅2014年度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对评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兰州、白银、定西3个市区、3个省直单位和24个企业单位中确定了30名民评代表,确保了民评工作的广泛性和公平性。

五是整体推进,抓好《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涉及工作任务的落实。 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加强重大项目保障工作,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2014年省列160个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的86个,正在推进的41个,同时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环节和流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环境咨询服务业,不断提升全省环保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认真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我省纳入规划的153个项目,已建成67个。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9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编制了《全省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编制大纲》,制定了《甘肃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按照“1+4+9”治污模式,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经环保部核定,今年上半年,我省实现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要求。

六是突出重点,积极整改落实省级领导在“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大调研大检查活动中所发现问题。 安排研究,加强沟通,对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协调推进。

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第七督查组组长周见明对省环保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省环保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识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三运书记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加强党的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抓好党建,促进作风。 二是 进一步靠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和方面,厅系统每个处室和单位及党员干部都要认清责任,细化措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 在抓好落实上不断下功夫。落实主体责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把各项规定制度落实好,发挥好制度的规范、引领和约束作用。

省环保厅将以此次省委督查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更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