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依法治国不同于欧美版依法治国
中国版依法治遵循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无论中国版依法治国清还是欧美版法治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在相互比较中发展。但某些人们对中国版依法治国抱怀疑态度就大错特错。
作者:冯创志
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第一章的题目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何在阐述依法治国的问题上,中共特意加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八个字?这决不是在套词汇,更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对世界的“正视听”。
近来,人们看到,在期待中国依法治国成功治理泱泱中国的同时,也流露出种种解读。
其中,对依法治国与加强执政党的领导关系成为不少人们评论重点之一。确实,多年来,每谈对依法治国,网上总出现一边倒“向欧美看齐”的调子,总认为唯欧美版依法治国方能令社会有紊不乱,才是唯一正确的法治体系。
不能说,欧美版法治没有意义。但是,形势发展到今天,即使号称最发达最完善治治的美国,同样出现令人不安的软胁和隐忧。比如,早年,以所谓存大量化学武器为由对伊拉克进行军事打击,后来查实只是空穴来风。但伊拉克已被美国等国打得残缺不全,而对此作出决策者依然逍逍遥;比如,美国警察竟开枪击弊黑人平民,2012年2月26日,非洲裔少年特雷文·马丁被协警齐默尔曼开枪打死,2006年11月25日,非洲裔少年贝尔遭警员奥利弗等人射杀,2001年9月,白人警察斯蒂劳罗奇枪杀黑人提莫西·托马斯后,被美国辛辛那提一家法院宣布无罪释放。对于上街游行的美国公众,包括2011年占领华尔街的行动,美国警方除了抓捕还是抓捕等等。美国不是年复一年口口声声要全面实行治治与民主吗?上述行径又有那一点与民主法治对上号?可见,所谓美式依法治国也是有条件有前提的。
由此说到中国版依法治国,在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有媒体特别点出,“党的领导”词频频创新高,一共出现13次,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共中央全会公报中相同的词未超过10次;三中全会公报中出现5次。更令人注目的是,公报首度写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又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表明,中国法治建设者在强化执政党的权威,而非推行西式政治体制。
其实,只要细想比较就不能理解,在强调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强化执政党的领导非但不矛盾,反而是求实之言,也是经验之谈。
中国不同于外国,近百年来世事沧桑告诉世人,唯有中共才能率领亿万公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执政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在公报中,人们已清晰地看到“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更看到“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正实现在法律上人人平等。
近年来,中国网络一度出现宪政与否的争论。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庄重地要求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宪法是法律的总纲,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在中国的宪法,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地位权利,同样规定保证中共领导的条款。因此,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不但没有矛盾,而且更明确更细化。习近平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是中共对于法治国的正确解读。
一言概之,中国版依法治遵循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欧美版依法维护的是美欧社会的统治,这就是两者的不同。诚然,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无论中国版依法治国清还是欧美版法治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在相互比较中发展。但某些人们对中国版依法治国抱怀疑态度就大错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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