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挥剑惩恶 守护百姓平安
17.10.2014 11:48
本文来源: 公安厅
“全国社会稳定、治安良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4%和42%;全国火灾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公安部日前发布的今年国庆长假治安情况通报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也让坚守一线的百万公安民警欣慰。
违法犯罪低发,百姓安居乐业,神州平安祥和——这是亿万群众的期盼,也是党和政府的意愿,更是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平安中国这一目标,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面对复杂多变的违法犯罪形势,秉承依法治国理念,突出“民意主导警务”,不断提高依法打击犯罪能力,破获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抓获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什么犯罪突出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的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让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食品药品犯罪、涉枪涉爆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涉网络犯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突出犯罪活动气焰不再。
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湄公河特大跨国贩毒案、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告破,让百姓欢欣鼓舞。
无论是域外他乡还是虚拟网络,无论是柴米油盐还是金融世界,犯罪污垢所在,警方利剑必至。
域外他乡虽遥远,亦非法外之地——
剑指经济犯罪,全面开展境外追逃
党的十八大以来,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1.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923亿元;“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2名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9月19日的这条爆炸性新闻为这起沸沸扬扬的商业贿赂大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态度鲜明坚定。
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此前10个多月公安民警深入缜密的依法侦办、梳理固定证据,为此案的依法处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案值大、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是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共性,这需要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中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放过一个嫌疑人员,用一件件经得起检验、质证的证据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面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新趋势、新动向,全国公安机关及时研判、迅速部署,打击涉税犯罪、打假行动、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行动等雷霆出击,维护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大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8万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0.5万余名,为国家和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3亿元。
9月27日16时许,在泰国执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中国警方将涉嫌贷款诈骗犯罪、潜逃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庞某等4人押解回国。这是“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国警方第4次赴泰国开展集中缉捕。此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的张某等12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已被从泰国抓获遣返。
“猎狐2014”专项行动自7月22日启动以来,就为世界瞩目,令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胆寒。
一些逃亡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转移财产动辄上千万元、上亿元,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侵害公民切身利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老百姓深恶痛绝;一些外逃犯罪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归案事关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猎狐2014”专项行动正当其时,顺民意、得民心。
“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的宣言振聋发聩。
全国公安机关决心坚定、措施有力,迅速投入这场境外追逃硬仗。
公安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成立相应机构,迅速行动,全面掌握外逃线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缉捕方案、明确缉捕力量;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充分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手段,深化国际警务合作;积极会同检法机关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外逃嫌疑人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具体举报奖励办法。
截至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02名,其中劝返41名、缉捕61名——两个多月的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战果。
专项行动非逞一时之快,而是立足长远。针对当前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公安部已经要求探索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快速反应,发现外逃后第一时间果断缉捕;对外逃嫌疑人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跟踪落实缉捕措施;加强警种部门协作,形成追逃工作整体合力。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对于独在异乡的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而言,回国投案自首,是唯一的选择。
柴米油盐虽琐碎,亦非法外之地——
剑指食药犯罪,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2013年以来,破获食品犯罪案件4.2万余起、药品犯罪案件1.5万余起,打掉制售食品药品犯罪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3.2万余个
低价鸭肉里加入羊油和含毒害物质的添加剂,生产出亚硝酸盐含量超标2000多倍的假羊肉卷,高价销往辽宁、吉林等地的冷冻批发部或饭店,一旦大量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2013年1月29日,公安部统一部署辽宁、吉林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一举摧毁这个特大制售有毒有害羊肉卷犯罪网络,查扣有毒有害羊肉卷及原料50余吨,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这是当年春节前夕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取得的第一场胜仗。此次专项行动覆盖2013年全年,以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为起点,剑指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百姓餐桌安全。
民以食为天,药是救人丹。“舌尖上的安全”关系百姓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平安和谐。
而近年来,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毒豆芽等有毒有害食品和不治病反害人的各种假药事件接连不断被曝光,触目惊心。在暴利驱使下,犯罪分子昧着良心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令人愤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检法机关和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涉网假药犯罪“云端行动”和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毒胶囊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捣毁了一大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黑市场,严惩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高发势头,发挥了刑事司法保护的强大作用。
工作中,公安部持续加强指挥调度,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及时推广侦办战法,“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加强警民联动、广辟线索来源;各级公安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线索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系列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治安、经侦、刑侦、网安等警种联手作战,连克大案、速破小案、捷报频传——
2013年7月下旬,公安部部署开展“云端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药犯罪,6个月打掉犯罪团伙400余个,关停违法网站、网店140余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缴获假冒药品3亿余粒(片、支),涉案价值22亿余元;
2013年以来,全国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4.2万余起、药品犯罪案件1.5万余起,打掉制售食品药品犯罪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3.2万余个;
2014年以来,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283起,梯次发起集群战役30余次……
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案件先后宣判,有效遏制了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
目前,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已经趋于常态化,打击方向趋于源头化,打击力量趋于专业化。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105个地市380余个县(市、区)公安机关不同形式地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专业从事食药打假的警力3000多人。
有毒食品和假药不绝,公安机关打击不止,只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饭、用上放心药。
虚拟网络虽缥缈,亦非法外之地——
剑指网络传谣,成就网上“民心工程”
“秦火火”、“立二拆四”、“薛蛮子”、“边民”等炮制网络谣言的嫌疑人纷纷落网,广大网民拍手称快
“雷锋其实生活奢侈”、“‘7·23’动车事故政府花两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这些曾经火得发烫的网络话题,并非只是无意为之的胡言乱语,而是有人为尽快提高网络知名度有意采取的“高明手段”。当微博粉丝因为这样夺人眼球的谣言而暴涨后,他们便策划制造网络事件以非法牟取暴利。
2013年8月,网络红人“秦火火”(秦志晖)、“立二拆四”(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拘,揭开了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序幕。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
正如在现实生活中污蔑他人要受道德谴责、情节严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样,网上谣言伤人也会受网民唾弃,而如果非法牟利则一样会触犯刑律。
近年来,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网络谣言已成新时期的社会公害,不仅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直接危害社会稳定。为此,2013年8月20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一场“网络打谣”专项行动。
有组织的网络水军、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炒作、造谣,制造社会热点,借机谋取经济利益;因个人问题编造谣言,发泄私愤;一些微博大V为了博取眼球、赚取粉丝,不辨是非甚至捏造不实信息;假借“网络维权反腐”编造谣言并恶意传播……针对网络谣言的这些特点,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核实举报线索,有效统筹各种资源,部门警种协力作战,集中开展打击行动,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打击效果。
网络爆料人、被称为“维权斗士”的周禄宝因涉嫌利用网络发布负面文章施压、向23个单位和群众勒索“封口费”被江苏警方抓获,一度拥有1200万微博粉丝的大V“薛蛮子”(薛必群)因涉嫌聚众淫乱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依法逮捕,公开宣称“不会炒作的微博不是好微博”的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被云南警方抓获……一个个炮制网络谣言的嫌疑人纷纷落网,广大网民拍手称快。
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厘清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细致指导。
如今,“依法治网”成效明显,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人言可畏,谣言可惧,网络可以放大谣言的杀伤力,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2013年8月24日晚,“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网络谣言事件受害人张某专程从北京赶到上海,给上海市公安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警方成功抓获为泄愤报复而制造传播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傅学胜,为她和中石化公司证实清白,让她可以回归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这场专项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被誉为互联网上的“民心工程”。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除了网络传谣,公安机关针对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色情、网络赌博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不失时机地组织开展了“扫黄打非·净网2014”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让虚拟网络世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无处藏身。
9月29日,公安机关为期半年的百城禁毒会战启动,108个重点城市围绕6个主攻方向对打击整治各类毒品问题进行分类推动、重点攻坚;9月30日,全国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后,公安机关迅速投入工作……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群众权益,公安机关剑指百姓痛恨的犯罪活动,打击犯罪的脚步从未停歇。
■相关链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大事记
◆打击涉黄涉赌犯罪——2013年,破获各类涉黄刑事案件1.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万名,打掉涉黄犯罪团伙6323个,抓获团伙成员近1.7万人。2014年1至7月,各地公安机关破获组织、强迫、容留卖淫刑事案件60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1.4万名;侦破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刑事案件近1.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万名。
◆打击经济犯罪——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4年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8万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0.5万余名,为国家和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3亿元。
◆打击食品药品犯罪——2013年以来,全国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4.2万余起、药品犯罪案件1.5万余起,打掉制售食品药品犯罪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3.2万余个。
◆侦破命案——2004年以来,全国命案发案连年下降,2013年命案发案数比2004年下降50.36%。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2009年以来,连续部署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近16万起。2013年,全国共捣毁境内外电信诈骗窝点830处,抓获嫌疑人10654名,破获案件5万余起,同比分别上升13%、11%、89%。
◆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2013年,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7000起、拐卖儿童案件8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00余名,解救被拐妇女50000余名、儿童50000余名。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2013年1月至6月,各地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发生在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等地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8名。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7.10.201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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