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11.06.2014 17:3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经各市州初审、省政府政务大厅审核,省建设厅研究,对以下企业进行公示:
1、兰州天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企业;
2、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企业;
3、甘肃宝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三级企业晋升为二级企业;
4、天水宇安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核准为三级暂定资质;
以上企业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23日。
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电 话:0931—460971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
电 话:4609762
邮 编:73003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1.06.201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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