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用"QQ"诈骗37万 多位留学生家长"中枪"

15.07.2014  12:49

  原标题:少年用"QQ"诈骗37万 多位留学生家长"中枪"

  网络聊天工具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让许多骗子有了可趁之机。站在浙江临海法院被告席上的这名骗子年仅17周岁,他盯准远隔重洋的留学生,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Q”后再实施诈骗,两个月竟然骗到了37万元巨款。记者14日获悉,浙江台州临海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妈,在吗?”2013年11月25日下午,长沙的赵女士回家刚登陆QQ就发现在英国读书的儿子的留言。线上儿子告诉她,自己的手机坏了,没办法打电话。

  他还告诉赵女士,自己所在的大学一个教授要回国,因身上所带现金太多过不了安检,便把1.3万元英镑交与他保管,让他汇到教授的国内帐号。可是等他去汇钱时发现,英国银行系统升级不能汇款。教授的父亲在做手术,急需用钱,所以干脆让赵女士在国内把人民币汇给教授,并给了她教授的电话号码。

  “妈,打过去说话客气点哦,他在这里对我很照顾,很有影响力!”QQ上,“儿子”特地交待了一句。

  赵女士立即打电话给那名“蔡教授”,“蔡教授”自称是浙江的,让赵女士先垫付1.3万英镑(13万人民币)汇给他,到时候让她儿子再汇回给她就行了。赵女士不疑有它,通过网银转帐的方式往对方提供的帐户里汇去了13万元。

  20分钟后,“蔡教授”又打来电话,说钱已收到,目前还不够,向她再借7万元。赵女士又把手头仅有的4万元汇了过去。

  到了晚上,赵女士想想有点不对劲,尝试用微信跟儿子联系。结果,儿子告诉她,自己的QQ被盗了,根本就不认识什么蔡教授。赵女士这才发现上当受骗,赶紧报警。

  跟赵女士的遭遇一样,其他两名留学生的家长也各自被骗了10万元。

  临海市公安局经过侦查,于2014年1月3日将犯罪嫌疑人莫某及其同伙抓获到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0月初,被告人莫某伙同其余5名同伙(均另案起诉)经事先准备作案工具从广西到广东东莞,通过发送木马盗取他人国外QQ,后冒充QQ主人及QQ主人的教授对其家长进行诈骗,骗得人民币共计37万元。

  诈骗了37万元巨款的莫某是个未满18周岁的广西少年,他擅长电脑技术,下手的目标盯准了与父母远隔重洋联系不便的留学生。他让同伙扮演“教授”的角色,骗到钱后立即把钱转移到其它银行卡。

  因为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法院依法予以了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十六万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