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国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在我校顺利举行

02.06.2017  16:22

 

5月28日,全国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在我校信息楼五楼实验室顺利开考。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人文学院副院长马亚伟参加了考试巡考工作。

整个考试分为上下午两场进行,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能按时、按规进行监考工作,考生考试秩序良好,整场考试顺利进行。

我校人文学院自2016年6月获批全国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考点资格以来,本次已经是第二次承办该考试。该考点是西北甘、青、宁、新范围内的唯一考点,同时也是全国范围内第14个考点。     

全国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的顺利进行,对推动我校法律英语教学与研究团队的构建与发展、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学特色学科与基础学科的跨学科交叉研究、进一步扩大我校在法学相关领域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