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866”检查考核机制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7.06.2016  17:52
学习“866”检查考核机制  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6月1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省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866”检查考核机制意见。
    会上,驻局纪检组长赵磊传达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建太在部分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上讲话的主要精神。会议着重学习了“866”检查考核机制,局党组书记郭鹤立要求班子及成员要认真按会议要求对落实“3783”责任体系情况进行回头看,班子要切实用“八个多少”来衡量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党组负责人要用“六个做到”来评价履职情况;班子成员要用“六个是否”来检验自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会议决定党组将于7月上旬制定出台“866”检查考核机制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在“866”检查考核机制贯彻落实中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二要明确责任,履职尽责;三要实事求是,对照检查;四要警钟长鸣,严守纪律。当前要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接待审批、党费交纳等方面,党费交纳要坚持做到每月交、主动交、足额交、交纳不及时的就要提醒,处处强化党员意识。基层各单位特别是承担主体责任负责人也要按上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