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甘水办财务发〔2014〕83号)
各市(州)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防汛办,省景电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水利部门、省景电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13年度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尽快完成本市(州)、本单位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务于11月5日前报省水利厅各相关处室(单位)。
1、2013年安排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由厅农水处负责汇总)。
2、2013年安排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由厅建管处负责汇总)。
3、2013年安排的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由省防汛办负责汇总)。
厅农水处、建管处、省防汛办汇总后要形成各专项资金自查分报告,分报告于11月7日前送厅财务处汇总上报。
二、请各市(州)水利部门、省景电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组织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和中央检查组资料查阅、账册凭证、实地勘察等准备工作,于11月5日前将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厅财务处。
四、联系方式:
检查工作总联络人:财务处 李生潜
电话:0931—841630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央统筹资金专项检查联络人:农水处 王江海
电话:0931—84169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维修养护资金专项检查联络人:建管处 王小燕
电话:0931—8411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防汛抗旱资金专项检查联络人:省防办 张静淑
电话:0931—873564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2. xx市(州)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提纲
3. xx市(州)2013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批复情况汇总表
4. xx市(州)2013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5. xx市(州)2013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统计表
6. xx市(州)2013年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