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3·27”偷逃通行费诈骗案 72人被抓

18.08.2015  17:40

  中国兰州网8月18日消息 18日,四川向社会公布了该省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情况,72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累计涉案金额320余万元。

  通报称,2015年4月21日,广元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号牌为川AP0515、川H17555、川H16855等多辆重型货车长期在广元至成都段高速公路上从事货运活动,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减少称重数据,从而偷逃通行费的作案嫌疑,且案值巨大。

  接到报警后,广元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2个多月时间办案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并在德阳等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成功告破,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72人,查获涉案车辆82辆,扣押了一大批作案汽车、作案专用液压装置,累计涉案金额320余万元,已追回赃款202.4万元。

   彭某等利用技术手段偷逃通行费案

  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期间,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送水泥、煤炭,通过在其驾驶的货车前部钢板上加装千斤顶的方式,使其驾货车在计重过磅中重心发生位移,致使计重过磅重量远低于货车载货的实际重量,从而达到偷逃通行费的目的。同时,彭某等人驾驶的货车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上路55吨以下),给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据查,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长期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每次数额从数百至数千元不等,先后共计诈骗获利120余万元。

   陈某等通过互换通行卡和车辆号牌偷逃通行费案

  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输货物,为偷逃过路费,事先安排人员驾驶相同类型的空车在德阳、什邡等地高速公路入站口等候,之后与从广元行驶到此的车辆互换通行卡、互换车牌方式“调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使重车表现为行驶里程缩短、空车里程增加的假象,使重车每次本应支付通行费3000元至5000元,但实际仅交了200元至400元,每次诈骗获利3000元至4000元不等,陈某、廖某等人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三十余万元,共计少缴纳通行费200余万元。

  广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追缴违法所得160余万元,扣押车辆34辆,另有3人在逃。

   王某等非法改装货车案

  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内江市威远县人王某等向彭某等人兜售、非法安装液压设备于大型货车底部钢板处,利用遥控操作、过磅时减轻重量等方式减少计费额、实施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先后以130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彭某等7名货车车主非法安装液压设备7套,从中获利20余万元。

  2015年5月,广元昭化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7人抓获,并将其位于新都、青白江的2处非法改装窝点捣毁,扣押7套设备、作案工具若干,冻结非法所得5万余元。

   张某与执法人员杨某相互“勾连”案

  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协助朋友处理运输超载时,通过送礼认识了成绵复线执法二支队临时工作人员杨某。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为通行方便、逃避治超检查、偷逃通行费,从广元海螺水泥厂往什邡桂湖水泥厂承运水泥熟料期间,张某多次与杨某勾联,向从事水泥运输工作的彭某、敬某、马某等车主收取保护费,每次每车200元,之后向成绵复线执法二支队临时工作人员杨某行贿,杨某分7次收受贿赂14200元,涉及车辆40余趟。

  杨某在受贿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放任彭某、敬某、马某等人违规超载运输水泥熟料从什邡北收费站通行。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通报会上,四川警方表示,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并尽快移送起诉,同时追赃挽损,将国家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目前,上述部分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