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7年商品煤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7.6%

08.06.2017  11:12

 

近日,甘肃省质监局发布了2017年1季度商品煤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的结果,商品煤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7.6%。

据了解,本次共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的209家生产(经销)企业的210批次商品煤产品,204家企业的20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无烟块煤、块煤、沫煤、混煤等,检验项目为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发热量、灰分、硫分等3个项目指标。抽查结果显示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硫分、灰分项目指标。

甘肃省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煤炭一定要到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有一定经营规模、场地、信誉较好的煤炭经营点购买并索要发票。甘肃省质监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生产(经销)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整改复查、问题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