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有调整新增 57项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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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讯(记者李莉)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减轻病患者负担,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1月14日起执行,新增5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调整规范部分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共19项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格。新增中医类、民族医(藏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57项
据了解,本次调整新增了包括超声弹性成像、骨穿刺术、批复镜检测诊断、小儿捏脊治疗、蜂针治疗、藏药穴位涂搽法、藏药艾灸疗法等57项检查治疗项目的基准价格。比如,胎盘生长因子检测基准价格300元/次;组织/细胞双色银染原位杂交检查诊断基准价格820元/次,以一种探针为基价,每增加一种探针加收82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神经刺激器引导下神经定位基准价格200元/半小时,超过半小时,每小时按100元收取。
另外,7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中,治疗小儿常见病如发热、腹泻、咳嗽、便秘、疳积、呕吐、厌食、夜啼、腹痛、流涎症等病症的小儿推拿治疗基准价格105元/次;机械煎药基准价格采取每剂按照市场调节价计算。在20余项的民族医(藏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中,藏医熨敷疗法-冷敷法(小于20%体表面积)基准价格为20元/次;藏医熨敷疗法-冷敷法(大于20%体表面积)基准价格为40元/次;藏医熨敷疗法-热敷法(小于20%体表面积)基准价格为20元/次;藏医熨敷疗法-热敷法(大于20%体表面积)基准价格为40元/次。藏医金烙疗法、藏医银烙疗法、藏医铜烙疗法、藏医铁烙疗法、藏医艾灸疗法(包括霍尔灸疗法)按照每个穴位基准价格分别为15元、10元、8元、5元、5元等。
医师级别等19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为理顺医疗服务项目关系,合理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经肠镜特殊治疗、医师级别等19项医疗服务基准价格进行了调整。例如,经肠镜特殊治疗(微波)按照每个肿物或出血点基准价格200元,每超过一个肿物加收70元;经肠镜特殊治疗(激光)按照每个肿物或出血点基准价格250元,每超过一个肿物加收70元;经肠镜特殊治疗(电凝)按照出血点基准价格200元,每超过一个肿物加收70元;经肠镜特殊治疗(电切)按照每个肿物基准价格450元,每超过一个肿物加收90元。另外,针对医师级别收费标准也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中,知名专家基准价格为30元/次;主任医师基准价格为12元/次;副主任医师基准价格为11元/次;主治医师基准价格为10元/次;住院医师基准价格为8元/次。
对于规定中,凡在项目内包含的服务内容及耗材不得单独收费。对擅自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行提高项目价格、扩大范围收费、不执行降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医疗机构申报项目必须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项目准入,提供成本监审资料,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