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可降200分数,50万会坐几年监牢?
昨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南京检方已于近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6月1日新华网)
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在担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擅自降低招生录取线,收受他人贿赂,在长期的公权滥用中,形成了他自己的权力运用规则,把自己的权力与他人的金钱画上了等号。从5到8万的20分到50万的200分,不同的分数等次,对应的是不同的价格,短短几年时间,通过这个渠道,他成了千万富翁。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行贿受贿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同时,法律明文规定,按照犯罪嫌疑人收受贿赂金额的多少,给予犯罪嫌疑人相应的处罚。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一般地,涉案金额越大,服刑的量就会越大,坐牢改造的日子就会越长,反之则亦然。可以看出,国家法律对犯罪嫌疑人的惩处也有一个对应关系,那就是你的罪恶有多大,你坐牢的日子就会有多长。
一种是各多少钱降多少分,一种是收多少钱坐多少年牢。看似是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到了蔡荣生这儿,就成了有必然联系的两件事了。当初蔡荣生在作出收钱降分的决定时,就等于法官在向他宣判。当初他在拟好多少钱对应多少分的同时,法官也在查找收多少钱该坐多少年牢的法律依据。有得必有失,有犯罪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古训一样,犯罪与坐牢之间本身就是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它就像绑在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只要你成为了其中的一只,另一只也就会如影随形的始终跟着你。
相信此时的蔡荣生是多么的懊悔,后悔自己当初没有看清楚每一层分数与金钱背后还隐藏着收钱的金额与犯罪惩处的轻重的映射图,更后悔现在才明白自由比金钱更可贵。但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刚才还是一副清正廉洁、信誓旦旦的样子,但一到了金钱与女色面前,就会经受不住考验,什么承诺、决心都会被抛到脑后。这都是忘记了犯罪与坐牢有必然联系的具体表现。其实,每一个人对于这层逻辑关系都是心里明镜着呢,只不过侥幸心理太严重,太看重金钱带来的物质上的满足感。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一方面说的是馅饼本身既是一种食物更是一种诱饵的道理,另一方面说的是与馅饼等价的还有对获得馅饼的必须付出,这是千年不变的逻辑关系。
相信蔡荣生在作出收受50万就可降200分的同时,他也深知这50万会给他带来多少年的牢狱之灾,因为这层逻辑关系是天底下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的。
文/胡匆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