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城市综合整治 3月至6月拆除违建 43629平米

11.07.2014  05:36

  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 实习生赵博文文/图)7月9日,记者从安宁区违法建设拆除情况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安宁区在推进城市综合整治百日会战的过程中,从3月至6月,共拆除违法建设66户,总面积约43629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

  个别群众受利益驱使抢搭抢建

  据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石春生介绍,部分群众在自家农用地、承包地和宅基地上特别是集体土地上,随意搭建彩钢房、钢架结构等违法建筑。由于追求利益最大化,许多房主在所有可利用的空地随意搭建,造成许多区域所有房屋建筑连成片,建筑容积率高,人员较集中、安全出口相对较少,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就会火烧连营,根本无法开展有效的灭火救援工作。如,在今年2月7日,安宁区委对面孔家崖街道王家庄社区,由于居民在楼顶私自加盖彩钢房,引发火灾,火势迅速向周边蔓延,过火面积达200平米。

  仁寿山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是省市高度关注的重点项目,目前该景区建设已初具规模。但是,随着景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个别群众在利益的驱使下,抢修抢建违法建筑的情况愈演愈烈。如:安宁堡街道西街社区居民王某,在自家0.7亩承包地内搭建6米高的钢架大棚约480平方米,并要求补偿钢架大棚成本30万,另外要求给其女儿还房。为了严厉打击类似违法建设行为,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了详细的拆除方案,并于7月2日凌晨5时,对安宁堡西街社区已拆除的彩钢结构件进行清理拉运,同时对拒不配合拆除工作的,进行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3400平方米,有效打击了顶风违建和套取高额补偿的行为。征拆工作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理解

  石春生说,在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安宁区按照“依法、有情、阳光、和谐”的征地拆迁原则,整体部署、分步实施、依法拆迁、统一管理、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同时,执法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各片区日常建房行为的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和部门查处相结合,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征拆工作得到了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安宁堡仁寿山文化商业生态居住区项目,共涉及到133户征拆户,已有112户签订了重大项目用地征地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其中,安宁堡街道居民吴某在自家3.4亩的承包地内搭建2000平方米的彩钢房,经工作人员劝说,已自行拆除,并对建筑材料及时进行了清理。

  ■记者提问

  问:针对安宁区的违法建设,下一步执法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对已有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将按照历史成因、土地性质、危害程度,分类、分重点、分批次逐步依法进行拆除;同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将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

  问:针对“钉子户”,将采取哪些措施?答:目前,一些“钉子户”通过网络等媒介散布不实信息、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阻挠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是我们依旧对这些“钉子户”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做好、做通思想工作,动员自行拆除,降低经济损失。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相关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拆除。如果对强制拆除有异议,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拆除违法建设是按照哪些法律程序依法拆除?

  答:执法部门在巡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建设行为后,责令其提供相关资料,对无法提供相关手续的违建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下达

  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把握哪些原则?

  答:我们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体现法律权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定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办事,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二是坚持尊重历史原则,体现政府诚信。在清理的同时,本着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研,重新界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着手研究解决“疏”的办法,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规范管理。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体现公开透明。对这次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分门别类予以处理,同类问题采取同类解决办法,不搞特殊,不循私情,做到“一碗水”端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