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年检的通知(甘水办建管发〔2015〕4号)
各有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和《甘肃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甘水发〔2010〕695号)要求,现将2014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甲、乙级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 准备的上报材料
1.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2. 检测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扫描件;
3.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证书附表原件及扫描件;
4. 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
5. 检测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执证工作情况表(见附表2);
6. 2014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表(见附表3);
7. 2014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
(二)试验室实地检查
1. 现场检查试验室中的仪器设备的配备、计量检定和自检情况;
2. 检查试验室工作人员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检查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 现场查看检测报告以及检测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文件。
三、年检时间安排
资料上报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实验室实地检查时间根据上报资料情况另行通知。年检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联系人:郑熙
联系电话:0931-2165371
附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表
2. 检测人员执证工作情况表
3. 2014年度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表
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