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5  01:29

市民领取宪法日宣传资料

    【本报讯】12月4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中山铁桥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飞跃,市政协副主席张荫林等参加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快建设法治兰州,来自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等30余家单位的法律工作者举行了宣传活动。除了在中山桥广场集中举办宣传和咨询活动外,全市各县区及各乡镇街道在各自辖区中心广场、繁华地段、交通要道和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播放录音录像、举办文艺演出、展出图板、悬挂条幅标语宣传宪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综合开展了“四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举办一场宪法宣传的现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宪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为建设平安兰州、和谐兰州、美丽兰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又讯】12月4日,在宪法日当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了我市曾获得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10位劳模“做客”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和法官们亲切座谈。

    上午9时,的哥、环卫工作者、科技人员……来自各行各业的10位劳模走进法院的民事审判法庭,旁听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件。庭审结束后,劳模们参观了法院信息中心、法院立案庭、审判法庭、法官办公区和信访大厅,了解了法庭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之后,劳模们与法官进行座谈。

    同日,西北师范大学也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