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

17.09.2014  13:25

  甘肃新闻网兰州9月17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据甘肃廉政网通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3783”主体责任体系即履行三大职责,就是履行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抓实七大任务,就是落实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领等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健全八大机制,就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巡视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八个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拓展三大载体,就是深化拓展联村联户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先锋引领行动。(记者 穆光鸣)

  原文标题:我省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xbsb.com.cn/site1/XBSB/html/2014-09/17/content_109648.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