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利不再“待字闺中”——30万专利转让费的背后
近日,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将畜牧领域的18项系列专利技术转让武威市顶乐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转让费30万元。
此次专利技术的转让,实现了专利权人与企业的“双赢”。为今年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年”绘上了闪耀的一笔,成为专利转移转化的“星星之火”燎原甘肃大地的一个典型代表。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此次专利转让成功,背后又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呢。对此,省知识产权局进行了探究。
--- 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实力使然
此次专利技术的转让方,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涵盖畜牧、兽医、兽药、草业等4大学科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有着不凡的发展历程。2007年,进入农业部“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综合科研能力评估”百强行列。2011年,在“十一五”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综合能力评估中,排名全国第44名、中国农科院第11名、全国专业第4名、全国行业第4名,甘肃省排名第1名。
研究所主要从事草食动物育种繁殖、兽用药物、中兽医、草地草坪等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设有畜牧、兽药、中兽医(兽医)、草业饲料等4个研究部门。先后创建牦牛资源与育种、细毛羊资源与育种、兽药创新与安全评价、兽用天然药物、兽用化学药物,寒生旱生灌草新品种选育、奶牛疾病和中兽医与临床等8个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研究所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600余项,获国家科技奖12项,获得授权专利735项,培育牛、羊、猪新品种5个,牧草新品种8个,创制国家一类新兽药5个,获新兽药、饲料添加剂证书74个,制订了国家及行业标准41项。
此次专利技术的受让方,武威市顶乐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集犊牛繁育、肉牛养殖、饲料加工生产、肉品屠宰分割、有机肥生产利用为一体的企业。成立时间虽然不长,却已发展成为武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我省清真专业屠宰加工企业和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养殖基地。
企业已累计投资 1亿余元,在武威市凉州区的肉牛优势生产区和金昌市、山丹县等地建立千头肉牛育肥、养殖基地5个,成立合作社25家,发展入社农户400户。建成5个养殖基地,总占地面积1491亩,配套了养殖生产所需的智能喷雾消毒、机械饲喂等现代化设施设备。企业有年屠宰分割肉牛2万头的清真屠宰加工线2条,年生产生物发酵饲料3.2万吨的饲料加工线1条,年加工处理生物有机肥10万吨的生产线1条。企业实行的是资源合作、股权合作、订单合作和“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依托肉牛产业链优势和“九统一”管理模式,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生产格局,打造出了一条安全、健康食品产业链。
--- 双方需求合拍,效益使然
专利,不是挂在墙上的“红花”,也不是装点门面的“绿叶”,需要在生产中应用,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针对糟渣类等工业副产品,研究出新饲料及其制备方法,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创新成果得到确权和保护,为专利权的转让提供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武威市顶乐公司的生产销售实力雄厚,但研发力量相对较弱。受制于专利技术不足缺少,企业发展缺乏后劲,急需可支撑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技术,对科研成果需求旺盛。研究所和企业的相遇,正如“瞌睡遇到了枕头”、“赤热遇到了凉风”,一拍即合,实现了专利转让一小步,专利运营一大步。
双方的结合点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专利贴近区域实际需求。 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的以一种固态发酵蛋白饲料的制备方法为核心的系列专利,是针对我国牧区非常规或非粮性饲料开发利用不中和技术相对落后的现状,用TRM多元化技术,开发出的农牧交错区新型饲料。甘肃作为我国六大牧区之一,牧业对新型饲料的需求旺盛。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的成果贴近西北内陆特点,贴近甘肃牧区实际,为专利转化运用找到合适的对象提供了先机。 二是着眼废弃物循环利用要求。 武威市顶乐公司各类糟渣类废料较多,弃之污染环境,再利用则可延长企业经济链和产业链。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的专利技术实现了糟渣的饲料化利用,帮助企业找到了变废为宝的新途径。 三是满足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需求。 武威市顶乐公司正在筹备上市,对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需要。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围绕企业的需要,合理确定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获得涵盖发酵设备及装备、微生物发酵、成型饲料等在内的10几项专利技术授权,满足了企业的发展要求。 四是受让专利的保护措施完善。 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围绕企业需要的技术申请了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做好了专利布局和专利保护的前置工作。企业设置了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和人员,对专利实行分类管理,突出“专利资产”的理念,提高了企业的资产完整性。
---- 专利成功转让带来的启示
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深度参与。 专利技术转让需要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需要支撑服务。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发挥全方位一体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准确把握企业专利需求,及时牵线搭桥,使得企业与研究所的专利技术转化在法律框架下,按照有关流程规范进行。
二是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深度合作。 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作为科研院所,其相关科研成果申请了专利,如果不能转化,专利价值就得不到体现。通过与企业的合作,研究所对专利技术价值有了深度认识,不满足于拥有专利,转而致力于推进转化。结合核心技术,专利申请遵循市场需求,提前谋划布局,赢得先机。同时,作为国家农业科研机构,人才集聚优势突出,研发力量强大,得到企业认可,也能体现社会价值。企业通过购买获得相关专利技术,有助于增加企业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储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是科研机构内部激励到位。 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形成了“专利的价值不在于拥有权,而是体现在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及运用带来的对行业和市场的技术支撑发作用”的共识,专利管理制度规范。研究所的知识产权成果走向市场时,厘清了研究所和研究者的经济利益分割。研究所制订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专利、新兽药证书等科技成果转让资金的60%用于奖励课题组,35%用于研究所研发支出,5%用于奖励推动科技成查转化的相关管理人员”,为研究所的知识产权成果走出“象牙塔”,转化为生产力提供了良好的政策背书。
四是共同价值追求是推动专利转化的主旨。 “天才之火”与“利益之油”,两者正在以实现市场价值为导向,加速碰撞、融合,实现专利的转化运用。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通过专利转化,实现了期望的市场价值。武威市顶乐生态公司通过受让专利获得了技术,使企业穿上了知识产权的“铠甲”,提高了自身的技术实力,为企业提高再生产能力获得市场回报提供了重要条件。企业通过运用知识产权支撑品牌发展,形成了以知识产权打造品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品牌价值的高溢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