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暂停办理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2ZS-2(P28)型手扶式插秧机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

30.09.2014  18:37

农办机[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4年4月,四川省农业厅向我部报告,富顺县农牧业局在组织入户核查补贴机具信息时,发现13台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洋公司)生产、铭牌显示型号为“P28”的插秧机。这13台插秧机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东洋公司2ZS-2(P28)插秧机铭牌显示型号不完全一致,富顺县农牧业局难以确定其是否为补贴机具。为确保购机农户利益不受损失和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我部要求四川省农业厅按有关规定组织核查。四川省农业厅经核查后,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东洋公司2ZS-2(P28)型插秧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对此,东洋公司向我部反映,因工作失误,将部分2ZS-2(P28)型插秧机铭牌型号标为“P28”。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2014年5月,我部致函四川省农业厅,要求对东洋公司2ZS-2(P28)型插秧机补贴实施情况再次进行核查,组织技术人员对“P28”型产品进行逐台核查,重点确认“P28”型产品与2ZS-2(P28)型插秧机农机推广鉴定检验报告技术规格参数一致性问题。四川省农业厅按照我部要求,组织相关县市对所辖区域内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购买的东洋公司2ZS-2(P28)型手扶式插秧机进行核实,对铭牌显示为“P28”的18台插秧机,核测了相关配置和技术参数,并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就四川省农业厅的核查报告征求了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的意见。

  现查明,东洋公司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配套发动机生产厂家、型号、功率、转速等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不一致。被查18台插秧机配套发动机由上海兴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三菱重工技术合作监制,型号显示为GT241PN-RJJ型,输出功率显示“1.6ps”,输出转速显示“3300r/min”。但推广鉴定获证产品配套的GT241型汽油发动机由三菱重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标定功率“1.3kW”,标定转速“3600r/min”,对此变化,东洋公司未申报一致性确认。二是穴距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不一致。被查18台插秧机的穴距有15台为“85、75、65、55、50、40mm”,有3台为“120、140、160、190、220mm”,均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的“120、140、160、190、240mm”不一致,且企业未就此变化申报一致性确认。三是机具铭牌型号标注不规范。被查18台插秧机铭牌型号与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的“2ZS-2(P28)”不一致,仅显示为“P28”。我部认为,这种不规范的标注方式易影响补贴机具核查和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应予纠正。

  调查期间,东洋公司对上述情况以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同时也做了相关说明。

  综上所述,东洋公司标注型号为“P28”的手扶式插秧机以非补贴机具冒充补贴机具的嫌疑可以排除,但这18台插秧机的配套发动机、穴距与东洋公司2ZS-2(P28)型手扶式插秧机推广鉴定报告不一致,该产品一致性管理存在较大问题。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信息变更申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办理东洋公司2ZS-2(P28)型手扶式插秧机农机购置补贴。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该型号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请及时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

  二、我部责成东洋公司积极配合后续调查,要求其对在执行农机推广鉴定规定和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加强补贴产品经营行为整改,认真回应购机群众合理诉求,于2014年11月底前向农业部农机化司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东洋公司及其他农机企业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监督管理,如涉嫌违规,应及时进行查处,并报告农业部农机化司。

  对东洋公司存在的问题,我部将继续作深入调查,并视其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