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部核准发布全国“211工程”高校章程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核准了北京交通大学等20所高等学校章程。自2013年11月核准发布中国人民大学等6所高校章程以来,教育部已先后分7批次,核准发布了84所中央部门所属“211工程”高校章程,同时各地的28所“211工程”高校章程近期也全部通过核准。自此,全国112所“211工程”高校(含38所“985工程”高校,军事院校除外)章程率先全部完成核准发布工作,高校章程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我国高校依法办学、依章程治校取得重要进展。
据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率先完成核准的112所“211工程”高校章程,总体上符合法定要求,并与“211工程”高校的办学水平和发展定位相适应,内容要素比较完备、形式规范,对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愿景、办学宗旨、理念使命、人才培养目标等都作了富有自身特色的规定,是我国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各高校的章程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健全学术治理体系、推进教授治学、明确办学自主权的运行与监督机制、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和治理框架、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完善民主监督和社会参与机制等方面,都结合实际作出了具体规定。很多学校的章程还结合自身的历史传统、办学实践和改革探索,在遵循法律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将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则进行了总结、概括,凝聚和反映了改革成果,回应了学校的内在需求与政府、社会的外部关切。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推动高校章程建设,力争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高校“一校一章程”格局。同时,将大力推进章程落实与监督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依章程管理、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社会依章程监督和评价的高等教育治理格局。
据悉,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是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决定精神,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和核心环节,放在突出位置,采取了一系列切实举措。教育部先后制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等规章,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办评分离,简政放权、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为高校章程建设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工作支撑。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按照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地方所属高校的章程建设。各高校将章程建设与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总要求紧密结合、高度重视,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并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促使章程起草成为学校各方共同参与、民主协商、凝聚共识的过程,保证章程内容能够成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