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住户遭遇“倒春寒”冷

10.02.2015  03:58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甄燕红实习生路娜朱楚卿)“从2月5日开始,家里的暖气就变得冰冰凉,一点温度都没有。”永昌路西侧绣河沿益通小区一位住户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投诉:“家里还有老人小孩,这日子让人咋过呀?”立春后的兰州气温有所升高,但益通小区200多住户却遭遇了一场“倒春寒”。2月9日,记者来到益通小区和为其负责供热的西城巷供热站进行了采访。

    住户:房子里从没达到18℃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益通小区时,很多住户都在院子里议论着停暖的事。“我在这个院子里住了16年了,前十来年暖气供得一直都挺好,家里暖气片摸着都烫手。可最近四五年,这供热是一年不如一年。”家住31号401室的郭文安老先生说:“去年冬天开始供暖,我家里的温度最高也就是13℃。就是这样,我每年都全额缴纳了采暖费。

    因为家里温度低,郭老先生不得不同时使用电暖气。说着,郭老先生给记者看了看他的三张电费单子。他分别于2014年10月18日、12月2日和2015年1月7日分三次购买了1500元钱的电。“2月5日早上,家里的暖气片就变得冷冰冰。没有办法,老伴和孙子去了女儿家暂住。供热站这样停暖催费,让我们连春节都没办法过了!

    在益通小区门口的供热窨井里可以看到,通往小区的供热阀门被锁闭。住户王俊祥说:“我们是缴清费用的住户,供热质量不达标也就认了,可供热站说停暖就停暖,我们的利益谁负责呢?

    物业:今年采暖费已缴了50%以上

    在小区住宅楼的墙壁上,记者看到西城巷供热站于2月5日张贴的一张给益通物业公司的《通知》。《通知》中写道:“2013年,你单位欠取暖费74009元,2014年,你单位应收暖费380342.50元,实收165643.50元,尚欠214633元,实际缴费率只有44%。我站已无力垫付资金,只能对贵单位停止供暖。

    但对于供热站的说法,益通物业公司经理王桂芳却另有说法:“2014年的采暖费,截至目前,我们实际收取了208643.80元采暖费,缴费率超过了50%,并不是西城巷供热站所说的只缴了16万多。另外,2013-2014年度,因为西城巷供热站间断停暖38天,居民们拒绝缴纳这部分热费。但供热站却不承认自己的停暖行为,把今年缴纳的暖气费抵顶了去年的这部分欠费,所以,供热站说我们只缴了16万多。

    一位细心的住户对于去年的间断停暖做了详细的记录。记者在记录上看到,“2014年3月20日到3月31日,12天未供暖;2013年11月1日到7日、11月9日至13日共有13天未供暖;2014年1月20日至24日未供暖。”其余都是隔三差五超过24小时间断没有供暖,这样累计相加,共有38天没有供暖。

    西城巷供热站:不缴费就不供暖

    当天,记者来到西城巷供热站。王副站长说:“对于去年38天未供暖一事,我们调查原始记录后才能确认。至于供热质量,是因为小区内的管道有问题,热循环不好。这个小区两年累计欠费20多万元,我们也无钱买天然气。只要他们把费用缴清,我们就供热。

    但益通物业公司经理王桂芳说:“去年,我们就把小区的供热管网进行了更换,当时供热站的张站长还现场来看过。”对于供热管网更换一事,小区的住户们都说,去年他们都看到物业公司改造了管网。

    在供热站,王桂芳说:“其实,小区不热与同一管网内的万盛大厦安装循环泵有关。他们的循环泵一开,我们小区就不热了。”对于这种说法,王副站长说:“人家安装循环泵,是因为万盛是高层。”王副站长坚称,“益通小区不热是因为小区内供热管网有问题。

    在供热站,临夏路街道办物业管理办公室也就此事进行了协调,但西城巷供热站王副站长还是坚持:“不缴费就不供热。”之后,记者与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取得了联系,供热办张主任说:“我们将督促城关区供热办尽快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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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热用户“不得擅自安装热循环装置、换热装置和放水装置。”热用户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损害供热设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热用户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热用户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热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不得擅自推迟、终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不得随意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催缴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