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前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7亿元

01.11.2014  01:51

    止九月底,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17亿元,同比增长12.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59288.7万元,同比增长17.7%,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2.6%。批发业商品销售额248626.3万元,增长20.4%;零售业商品销售额80007.7万元,增长49.9%;住宿业营业额2916.3万元,增长25.4%;餐饮业营业额7057.7万元,增长23.6%,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673.4万元,增长17.5%;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063.5万元,增长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