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16个月内去库存

19.04.2016  14:56
广州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16个月内去库存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15日下午,《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在广州市政府官网挂出。上述文件提出了“三去一降一补”的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广州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到2018年底,商品房库存规模争取比2015年底的2248万平方米减少180万平方米。

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6个月以内

    对于备受关注的“去库存”问题,《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去库存计划》给出了详细的工作目标。

    文件显示,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到2018年底,广州市商品房库存规模争取比2015年底的2248万平方米减少180万平方米,即在全部消化2016—2018年供应上市的商品房基础上,2016年争取再化解45万平方米,2017年争取再化解63万平方米,2018年争取再化解72万平方米。

    在去库存周期方面,文件的要求则是,基本达到合理区间。《去库存计划》提出,到2018年,广州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

    目前库存最大的番禺和花都两个区,这两个区也是去库存任务量最大的,将要分别消化库存36.23万平方米和25.43万平方米。

    推动港澳台同胞缴存公积金

    那么,广州是否会坚持“限购”呢?

    《去库存计划》的答案是肯定的,即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并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金融和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

    下一步,广州将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及时分类做好政策优化调整。其中将会结合广州市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同胞将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广州将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港澳台同胞、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根据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推进贴息贷款工作,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

    库存工商业地产可改造为孵化器

    《去库存计划》提出,在规划条件许可和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全面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方案和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若干办法,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与此同时,广州还将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利用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按程序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临时变更使用功能举办养老机构设施。

    下一步,广州将在2016—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24万户、新开工约2.8万套,其中通过货币化安置约200户。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