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用三年集中改造114605户棚户区、15169户农村危房

13.11.2015  12:44

  原标题:兰州市将用三年集中改造114605户棚户区、15169户农村危房

  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中国甘肃网11月1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丁炜娜)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兰州市将用三年集中改造114605户棚户区、15169户农村危房。根据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兰州市将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在手续办理、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与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记者了解到,兰州市将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享受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和中央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并在手续办理、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与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力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区的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异地安置等方式,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意见》提出,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放开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配套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发包,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资建设。大力推广特许经营、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建设等各种模式,切实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要将具有特许经营权的项目与没有直接受益的项目捆绑进行综合开发,不断拓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依法完善债券制度,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解决贷款额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