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系统3•15系列活动扫描

18.03.2016  09:37
   

3月15日上午,由白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隆重举行。白银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高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星刚,副市长李嘉岩,市政协副主席马俊明,市文明办、白银区政府领导出席活动,工商、公安、卫生、食药、质监、烟草等部门和消协各常务理事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1000余人参加活动。有关领导向 “诚信单位”和“12315维权联络示范店”代表颁发奖牌证书;市委领导向“红盾护农春雷行动打假小分队”授旗。市工商局在城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牌,宣传《消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告法》等。工商、卫生、食药、烟草、公安、质监、农牧等职能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3月15日,武威市工商局、消协联合主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市局对获得省级“诚信单位”称号12家单位进行了表彰。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调解消费纠纷14件。

酒泉市工商局、消协现场接受咨询100多人次,受理投诉1起,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副市长王敏在《酒泉日报》发表了《共同携手共同担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署名文章,市局在《酒泉日报》开辟专版,对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进行了解读,发布消保维权10个典型案例以及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平凉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纪念“3·15”宣传活动,副市长张正出席活动。张正指出,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时受理处理消费纠纷;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活动公开展示销毁了2015年全市系统查处的4大类102个品种22850个数量单位的假冒伪劣商品。各县、区分别设立了8个分会场,46个咨询服务点。

3月15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对2015年度整治中罚没收缴的价值39.5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环保销毁,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共9个大类86个品种。西固区工商局、消协、酒类商品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宣传小组,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2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安宁区工商局在培黎广场、兰州交通大学门前开展活动,共接待前来咨询、投诉60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9起。红古区工商局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5件,销毁假冒伪劣白酒84瓶,红酒79瓶,西药1500盒瓶,保健食品300盒瓶,过期劣质食品1800袋瓶。

         3月9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局在黄裕乡陶家沟小学宣传《消法》《甘肃省消保条例》。区局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向师生们讲解了举证责任倒置、七日后悔权、欺诈的最低赔偿以及 “霸王条款”“遭遇欺诈退一赔三”“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课。工商人员还为陶家沟村小学捐赠了价值4000余元的学习用品。

张掖市甘州区工商质监局积极组织区公安、食药等18家行政单位和通讯、供水、保险、银行等公用企业在中心广场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散发维权办事指南、《消法》等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权益保护知识。

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消协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展板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展示维权成果、发布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各工商所在辖区市场、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

玉门市工商局、消协联合市委宣传部、质监局、物价局等部门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宣传部部长李琳娜作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讲话,副市长李春新宣读了“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称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并为1户“农资放心店”、3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户“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8户“诚信单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颁发了奖牌。

3月14日上午,永昌县工商局、消协、文明办联合公安、卫生、食药等16个部门和企业,举行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设置宣传咨询台18个,展板22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消费咨询1300余人次。

由武山县工商局牵头,县消协、质监、食药监、农业、烟草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活动设置法律法规咨询台、受理投诉台、举报案件台和假冒商品展示台18处,现场展出假冒伪劣烟酒、饮料等6大类20多种商品,总标值达10万余元。受理消费者投诉5件,举报2件。

渭源县工商局、消协通过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提供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内容,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开展企业年报宣传,向广大经营者、企业主说明年报的时间、方式、操作流程及为未报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活动当日,共接受消费者消费咨询2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3起;发放宣传材料4200份,滚动播发宣传口号20多条次。

3月15日,秦安县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工商、卫生、质监、烟草、电信等部门和企业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展示、真假商品鉴别知识介绍、食品快速检测、名优商品展销和推介等活动,现场与消费者进行了零距离互动,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与举报。

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围绕“新消费我做主”的主题,采用城乡联动的方式,县城主会场与各乡镇6个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各会场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消费投诉调解台、识假辩假知识讲解台,名优产品展示台,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板、现场受理投诉、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讲解指导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消费咨询窗口、学习平台和信息渠道。

      由崇信县县委宣传部、工商局、消协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等40余家单位及企业共同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展出假烟、假酒、假冒注册商标的电器等商品20余种,悬挂横幅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