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落马老虎18人已受审 14人被控受贿千万

05.08.2015  12:43

  中国兰州网8月5日消息 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沈培平是第18位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老虎”。在沈培平之前,已有王素毅、童名谦、李达球、刘铁男、倪发科、陈柏槐、季建业、廖少华、陈安众、蒋洁敏、李春城、周永康、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郭永祥等17人受审。

  上述18人均为异地审判,目前,除了蒋洁敏、李春城、郭有明、祝作利、阳宝华、王永春、郭永祥、沈培平仍处于“择期宣判”阶段之外,其余10人均已获刑。

  8月4日,在北京市一中院的庭审现场,沈培平穿黑西装、白衬衫,头发花白。根据检方指控,沈培平在2000年到2012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云南当地企业老板“谋福利”,收受贿赂1615万元。在法庭上,沈培平认罪悔罪。

  梳理可见,在上述已经开庭审理的“老虎”中,除了“玩忽职守罪”的童名谦,检察机关对其余17人的指控中均涉及“受贿罪”。

  就具体的涉案金额来看,上述17人中,除了陈柏槐、陈安众、祝作利,其余14人被指控或已被认定的受贿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除了受贿罪,倪发科、蒋洁敏、王永春和郭永祥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例如,已在今年2月获刑17年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约578.73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在今年4月开庭审理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一案中,检方指控,“截至2013年8月31日,蒋洁敏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于差额部分中的1482.6174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除了“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之外,周永康、李春城、蒋洁敏、陈柏槐、廖少华、王永春还涉及“滥用职权”。此外,周永康还涉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审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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